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1.制定市场监管重大改革措施、监管措施和发展战略;
2.制定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发展等方面的规划;
3.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和废止;
4.制定全局性的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配套政策和措施;
5.决定市场监管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