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的公告
各乡(镇) 人民政府、广大生猪养殖户(场) 及屠宰户:
近期我县境内多个乡镇接连出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 该疫情属国家一类重大动物疫病, 为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 , 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 防止疫情蔓延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农业农村部关于《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 求 。 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通告如下:
一、 自即日起,德钦县禁止从县域外流通生猪及冷冻猪肉等产品流通 。 德钦县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将在省、 州、县交界处及全县主要入乡(镇)路 口及发生疫情点的村组各 路 口设卡消毒、检查, 一经发现生猪贩运及运输相关冷冻产 品, 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二、 已发生疫情的村组全面关停生猪市场交易 。未发生疫情的村组需屠宰的生猪必须在本村内调控, 并进行猪瘟检 疫合格后, 方可在本村范围内上市 。 同时发生疫情的各乡镇暂停举办街子天等聚集性活动 。县乡生猪市场供给必须报县 农业农村局批准后进行指定定点调运和屠宰上市。
三、各乡镇要加大排查力度,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如发现生猪生病或死亡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县非洲猪瘟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不得瞒报、 漏报。
四、全面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餐厨剩余物要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全面禁止生猪放养,因不遵守要求而引 发非洲猪瘟疫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拒不配合 工作人员管理、胡搅蛮缠的, 将依法处理。
五、各卡点 一并开展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扫码等相关工 作 。做到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同部署同落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直至上级部门解除“非洲猪 瘟”疫情防控工作为止 。请相关责任人员严格做好“非洲猪 瘟疫”疫情防控工作 。 如因个人工作纰漏导致“非洲猪瘟” 等疫情发生, 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德钦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887-8412955
德钦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