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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15P/202000011
文  号
来 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3-21
德钦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 告第11号
发布时间:2020-03-21 16:42     浏览次数: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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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1号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全面抓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根据迪庆州委州政府新冠肺炎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的第11号通告精神,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按“分级、分类、分区、分期”的原则,安排全县学校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措施: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统一领导,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重视国外疫情输入风险、重视师生员工跨区域流动风险,重视校园疫情扩散风险,用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密的防范、最严实的措施,为学校开学做好充分保障和充足准备。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各乡镇、村居委会要积极主动排查辖区内学生返校前14天旅居史,有湖北、境外旅居史和体征异常的要及时报告学生就读学校。

三、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实行领导包校责任制度,负责指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协调相关联防联控部门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开展线下辅导、培训等活动。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相应的防控责任机制。按“错时错峰开学”的原则,制订“一校一方案”,制定操作流程图,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做到精准到人、精准到事。

五、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如实向学校报告假期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并签订承诺书,对隐瞒、谎报、缓报疫情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不去人员聚集的场所,妥善保存返校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倡导学生和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准备必要的防控物资,严禁校闹,坚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县防控指挥部要结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复课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分级负责、逐一审核、全面评估的原则,指导学校制定好“一校一方案”和相关应急预案。根据预开学时间开展学校开学评估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开学。

七、属地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各学校开学前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确保充足的生活物资和必要的防控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各校配备至少一医一护的医务人员,协助学校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工作。

八、宣传、财政、公安、工信、网信、商务、卫健、市场监管、交警、交通运输、水务、住建、民政、外事、应急、电力等部门,要根据党委政府统筹部署,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发挥联动责任,主动担当尽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参与学校物资采购、疫情防控演练、交通安全秩序保障、校园周边安全排查、疫情防控设施建设、卫生消杀、隔离带设置、食堂食材供应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

九、切实做好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风险判定和管控。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全校师生员工开学前 14 天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掌握师生员工近期旅居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情况,“一人一案”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师生员工健康风险判定工作,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落实好管理措施。对高风险人员:即曾经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评估,且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对14 天内被判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师生员工或者14 天内有湖北或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由当地政府组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且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中风险人员:即有发热和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除,治愈后方可返校。低风险人员:即高风险、中风险以外的师生员工,正常入校上课。

十、根据全州的统一部署,全县预开学时间为:3月30日德钦中学初三年级开学,4月10日德钦县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开学,4月23日德钦中学其他年级和德钦县示范小学开学,全县幼儿园开园时间待条件成熟时另行通知。

十一、先期开学的初三年级按照“降低人员密度、降低风险”的要求,实行分时段报到、分班授课、分宿舍安排住宿、错峰就餐制。

十二、学校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应立即报告疾控中心和卫健部门处理。一旦发生疫情,疾控中心和卫健部门及时到校应急处置。

德钦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21日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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