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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15P/202000004
文  号
来 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1-26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1-26 11:05     浏览次数: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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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断新型冠状病毒通过人员聚集相互传播的途径,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国家、省、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省公安厅、省文旅厅关于停止举办活动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县原则上取消举办大型活动和群众性聚集活动,包括:篮球赛等体育赛事;组织群众敬香祈福等民俗活动;展销、街集日等活动;其他大规模群体性活动。原计划近期举办的上述活动,举办方应立即发布取消的信息,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自即日起,全县辖区内的所有婚丧嫁娶事宜,必须向所属村委会(社区)报告,经村委会(社区)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三、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各类娱乐场所,从即日起关门暂停营业。

四、县域辖区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办学机构、公园等公共场所必须做好场所人员流量管控和消毒杀菌、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卫生防疫部门应采取必要措施。

五、自即日起,辖区内所有景区、藏民家访及酒店餐饮服务行业等暂停接待游客,妥善处理好原接订单的退费等工作。

六、广大群众应注重家庭和个人卫生,注重个人防护,尽量不参加人群聚集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如有发热症状,应佩戴防护口罩,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告。


德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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