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23J/202501444
文  号
来 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5-06-05
德钦县公开(特招)治安联防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5 11:07     浏览次数: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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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公开治安联防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钦县将公开9名治安联防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等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德钦县治安联防人员,招聘人数为9人(限男性),具体工作岗位由德钦县公安局统一调配。

三、工作性质

经公开招聘录取后,治安联防人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巡逻防控、日常办公及其他治安联防工作,治安联防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德钦叶枝镇户籍;

2.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530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矫正视力在4.6以上,身高不低于170CM

8.道德品行良好,品行端正,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集体观念,能够做到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9.志愿从事治安联防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8.在校学生。

(三)优先聘用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德钦县叶枝籍,警察类政法类或体育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汽车驾驶证、摩托车驾驶证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等。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由用工单位委托第三方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标准:招聘人员上岗后,按月发放工资,每人每月5000(其中包含人员管理费50元和“五险(包括单位部分五险、个人部分五险)”以最低标准缴纳)

福利待遇:给予购买每人每年10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发相关防护装备和服装;按规定享受休假,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陪产假、丧假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治安联防人员转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53090020256517:00

2.报名地点德钦县零工市场(叶枝镇派出所门口)

3.咨询电话:益老师 18987961573 卓老师13308870061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退伍证、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5.报名时考生要诚信报名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报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

1.时间:电话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电话通知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进行签到,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具体标准为:

男子30岁及以下: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10×4往返跑≤13"1合格,1000米跑≤4′35"合格;

男子31岁及以上: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10×4往返跑≤13"4合格,1000米跑≤4′45"合格;

以上必须三个项目全部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评或因自身原因进行测评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可申请复测一次,复测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进行吸毒检测,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考察和政审环节,凡存在本公告中不得报考8种情形之一的,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考察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推荐)求职表、报名承诺书;

2.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6.考生是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

7.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8.属于优先招聘的还需提供优先招聘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

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因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进行补招。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梅里众创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德钦县德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可续签,每二年一签),工作岗位由德钦县公安局统一分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收回配发的被装。


来源:梅里众创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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