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交通运输局运输应急保障
工作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由县政府统一调遣下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道路运输保障是指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和其他因素影响,出现运力不足,造成人民生活、生产所需物资运输紧张,需运力支援完成的道路运输任务。本预案指导全县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德钦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
组 长: 阿 连 柱 德钦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曹 迎 涛 德钦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 伟 德钦县运政所所长
杨 春 生 德钦县路政大队队长
成 员:恩 主 办公室主任
此里都吉 局地方段段长
李 康 局农建办
扎史那吉 局造价站站长
次里培楚 局海事股
扎史吾堆 局安委办
刘 彦 芳 局规划统计室
雪 兰 局财务室
章 佳 倩 局办公室
同时成员单位还包括:路政大队、运政所、德钦县客运公司、德钦县聚益农客公司等行业单位全体职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副局长曹迎涛担任,联系电话:8412314。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的实施。
本县内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相应的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力量完成当地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
三、工作职责:
(一)在县委、县政府和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县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二)按照县委、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和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负责统一下达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并组织督查。
(三)负责协调解决执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本原则
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立足现实、就近保障、合理编配、择优征用。
五、运力组织和要求
各运输企业要配备货车2-5辆,客运车辆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用,其它运输装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在上述车辆仍不能满足紧急物资运输时,县应急领导小组另行决定增加车辆数量。应急运输车辆由各运输企业按上述原则准备,建立应急运力储备档案,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备案。针对车辆技术状况、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每年在车辆等级评定后对运力储备进行调整、补充,保证齐装满员并及时更新备档。
执行应急任务的运输企业要由班组长带队,特殊情况下,要由公司领导及运政部门带队,并配备好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上级下达的运输保障应急任务时,需启用《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的,由上级应急指挥部统一核发。
道路运输人员基本条件要求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20至55岁之间,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由交通局应急运输指挥部配发统一证件和必要的用品。
六、应急响应
(一)交通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上级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将任务下达到各有关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二)在遇到应急运输任务紧张时,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县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运输情况和应急运力储备及使用情况,统一调配运力。在运力调配紧张时,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进出特别区域执行应急任务时,要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服从上级指挥,在进入前和驶离时,对车辆和人员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七、报告制度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在已成立的应急运输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应急运输工作信息反馈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确保信息畅通。信息反馈内容有:运力不足,需要协调支援的车辆类型、数量、执行任务的时间、地点、运输保障应急任务完成的情况;执行应急任务发生问题时(如运输途中遇到滞留、发生事故、物资遭到哄抢或损坏、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八、值班制度
各运输企业要及时将应急运输领导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要落实好领导值班,值班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开通。
九、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驾驶员要依法处理,并对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德钦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