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门乡关于德钦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2月,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迪庆州三县市开展了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2023年7月中旬反馈了具体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州委、 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省委巡视、东西部协作考核和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结合我乡实际,特制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和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把中央对省考核评估、省对州、县考核评估和省 委巡视、审计及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等发现问题统筹起来,一并制定方案,一体推进落实,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推进全面乡村振兴见实效。
二、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冬 生 燕门乡党委书记
瞿 梅 芳 燕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那生都吉 乡人大主席
和 晓 勇 乡寺管局局长、副乡长
鲁茸品初 乡维稳副书记
罗 杰 乡党委副书记
张 莹 翠 乡组织委员
和 翠 华 乡武装部部长
赵 涛 副乡长
陈 星 涛 副乡长
边玛吾扎 副乡长
白登永宗 副乡长
成 员:鲁茸特星 春多乐村党总支书记
格茸此里 禹功村党总支书记
格玛定主 石底村党总支书记
肖 勇 拖拉村党总支书记
格茸次里 茨中村党总支书记
阿 永 学 乡文体广电服务中心主任
李 艳 琴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此里拉木 乡财政所所长
张 达 伟 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次里卓玛 乡党政办
鲁茸银巴 乡水利水电服务中心主任
边 宗 乡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办
毛 埴 城 乡村振兴办干事
央措卓玛 乡村振兴办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办公室,由赵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毛埴城、央措卓玛负责日常事务。
1.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全乡开展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整改各阶段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检查指导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反馈的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督导、跟踪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改措施
根据省级通报问题,统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东西部协 作考核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照自查,共整理为10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制定了56条整改措施,一体推动整改落实。
(一)有的地方责任落实有差距
1.省级考核、省委巡视和自检自查发现责任压力传导弱 化,一些干部思想松劲懈怠、责任落实不到位,不熟悉政策、不清楚重点工作任务,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严格执行“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要求上来,确保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层层履职尽责。 (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贯彻落实好《迪庆州“三农”领域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各村各站所日常调度机制,实行月分析、季调度,及时推动发现和解决困难问题。持续开展各村各站所的乡村振兴工作考核,以考促干。严考实督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工作提质增效。(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长期坚持)
2.省级考核指出,驻村帮扶责任仍未压紧压实,监管不到位,个别驻村工作队员不在状态、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认可度偏低。部分干部入户走访少,群众对驻村工作队认可度低。香格里拉、德钦2个县(市)少数群众反映乡村干部和驻村干部未入过户。维西县部分村驻村干部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香格里拉市个别驻村干部请假不规范,德钦县个别驻村干部请假5天,但考勤为全勤。
整改措施:
一是及时组织召开全乡驻村工作队座谈会,压实成员单位责任。督促对标落实《云南省驻村工作“五项职责任 务”清单》,自觉融入村级重点工作任务。按季开展驻村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全乡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稳步提高群众对驻村工作队认可度和满意度。(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党建办 ,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依托“云岭先锋”平台对驻村干部进行动态管理,严禁出现“挂名走读”。持续开展“云岭先锋”签到率较低的驻村工作队员通报工作,督促派出单位、抓好驻村工作队员管理。(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党建办,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是综合运用实地教学、现场观摩等形式,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组织全覆盖培训,督促按时参加省级举办的 驻村工作“大讲堂”,不断提升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素质能(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党建办,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
3.省级考核指出,有的地方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实。香格里拉市有的镇整改清单照搬照抄州级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乡党委、政府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分管领导具体推进,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较真碰硬开展问题整改,建立整改清单,按月调度推进,逐一挂账销号。在开展督查、调研、检查和年度考核时 把问题整改纳入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的行政村和站所适时进行约谈提醒,切实推动各类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各村各相关站所;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是8月底之前开展一次全乡问题整改工作督促指导,根据整改进度及质量适时开展督察。对问题整改不重视,整 改不彻底、不到位,整改方案、整改措施“上下一般粗”等 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强化问责追责,坚决防止"口头整改”、“数字整改”、“文字整改”、"会议整改"情况发生。(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纪委县监委、各村各相关站所;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长期坚持 )
(二)部分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有压力
4.省级考核指出,个别地方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下降。迪庆州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低于本州脱贫人口平均水平。
整改措施:
深入推进落实《德钦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积极引导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转移就业,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实现持续稳定增收。及时掌握收入有下降趋势农户的总量、分布特点和收入变化等情况,重点关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制定并落实务实管用 的增收措施,确保年内实现“动态清零”。确保2023年全乡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10%以上,增速高于全乡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便民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长期坚持)
(三)有的地方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仍有短板
5.有的地方农村供水设施管护不到位,季节性缺水难题依然存在。有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服务能力不足,有的村卫生室经常关闭,群众反映就医不方便。有的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不到位。有的地方个别群众住房存在隐患。省级考核指出,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缓慢,德钦县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投资完成率仅25%,维西县为零。香格里拉市农村供水项目3月批复,5月完成招标,到10 月才开工。德钦县奔子栏镇标准化水厂建设,5月完成项目融资报批,超过6个月融资贷款未落实。维西县2022年度新增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发放进度仅41%。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农村供水保障问题大排查,特别关注季节性缺水问题,及时化解农村供水保障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扎实推进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按月监测调度,推动提升 农村饮水安全质量。(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水利水电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
二是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 创等达标建设,继续实施好订单定向农村免费医学生的培养工作,切实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不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乡卫生院牵头对各村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对村卫生室日常管理,并在村卫生室门口悬挂村医去向牌,标示乡村医生去向及联系电话,杜绝出现服务“空白点”。(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卫生院;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不断提高慢病签约服务质量。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进行全覆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做好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患者签约服务管理。并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对四种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健康随访管理服务。(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卫生院;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是常态化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加快推进全乡111户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范项目、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长期坚持)
6.不同程度存在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保障不足问题,影响工作推进和规划成果质量。有的村组动力用电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推动“多规合一 ”,严格落实衔接资金支持村庄规划政策措施,按规定用好衔接 资金,有效解决经费保障不足问题。按照省级要求利用3年 时间完成全州行政村、农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责任单位: 乡党委、政府,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乡党建办;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是开展农村通动力电排查,针对后续新增动力电需求的自然村逐村进行通电报装,严格按照业务报装流程进行用 电延伸,做到“应通尽通”。(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供电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一些地方受地形限制,公路等级低,弯急坡陡,有些地方硬化路面还不达标,道路较为狭窄。
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力度,做好辖区内通三级路、日常性养护工程、加强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连接和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交通干事;完成时限:2023年12 月 3 1 日前,长期坚持)
二是结合我县乡村建设行动,将未完成村内户外道路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并组织实施,以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受益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年内基本解决村内道路硬化率低的问题。 (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项目涉及站所及村;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东西部协作工作仍有薄弱环节
8.省级考核指出,部分沪滇财政援助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支出进度慢,香格里拉市洛吉乡九龙村委会活动场所建 设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仅为75.47%。德钦县升平镇阿东片区自然能提水工程资金支出进度仅为88.64%。维西县保和镇农贸市场仓储冷链中心建设项目(二期)资金支出进度仅为65%。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协作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县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月通报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切实加快资金支付,确保年度项目投资完成率、资金拨付使用率均超过95%以上。同时,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资金跟着进度拨"的原则,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对滞留资金收回,对挤占、挪用援助资金的问题严肃追 责问责。(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各项目实施部门;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进一步压实各部门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强化援滇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各项目实施部门;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对标《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沪滇协作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确保规范项目资金拨付、公示公告、招投标、总结验收等程序。(责任单位: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各相关站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9.省级考核指出,部分帮扶项目管理不规范,实施成效较低。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投入上海帮扶资金种植的青刺梨、大黄苗成活率较低,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研究和学习援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援滇项目管理业务工作人员熟悉政策要求。开展招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全面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财政所,乡村振兴办;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项目、资金、资产 "三提升"行动要求,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援滇项目和审计、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全面“回头看”。再次明确资产确权、登记和移交工作,理顺项目资产权属,保证群众有收益分配,坚决杜绝资产闲置和流失、项目无收益的问题再次发生。(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各项目涉及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长期坚持)
10.省级考核指出,部分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香格里拉市的中民香云(上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德钦县的上海大乐之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均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未带动脱贫人口就业。
整改措施:
一是指导督促各相关站所及行政村对援滇项目有公司营运简单分红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资产权属登记、移交和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援滇项目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各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各项目实施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是完善援滇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积极与相关承包公司协商联农带农新机制,充分调动脱贫群众积极性,确保脱贫群众有持续稳定的收益。(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各相关站所;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五)有的地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仍需规范
11.有的超范围使用衔接资金,有的衔接资金支出总体进度及项目开工率低。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省级考核指出,全州衔接资金有2个季度支出低于序时进度。德钦县高原特色食品重点农业企业富农增收奖补、农特产品推介会等项目未列入项目库,但安排使用省级衔接资金250万元。维西县帮扶车间28个、停运8个,个别镇肉兔养殖、藏猪产业等项目经营不善,处于停业状态。德钦县春多乐村2018年投入71.01万元实施养殖肉驴项目,购养山东驴61头因不适应病死50头,养殖厂闲置近2年。产业投入不足,3个县(市)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均未达到55%的要求。
整改措施:
一是规范项目库建设衔接资金支出。由乡财政所、乡村振兴办定期对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进行督察,掌握2023年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情况,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抓实项目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财政所,乡村振兴办、各相关站所;整改时限:2023年12 月 3 1 日前完成整改)
二是建立完善就业帮扶车间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机制。对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政策实行月调度制度,按月掌 握政策的执行情况。全面落实就业帮扶车间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奖补、技能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资金紧、用工难、用地难等问题,为就业帮扶车间快速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充分吸 纳脱贫人口就业。(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便民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完成整改)
三是采取“边查边盘,一体推进”方式,盘清项目资产,通过招商引企盘活闲置资产,及时挽回损失。(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3 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四是要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对因灾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形成的新增危房,分类及时解决新增住房安全问题,做到及时动态清零。同时,对完成项目建设的及时发 放补助资金 。(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12. 省委巡视和省级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发现有的产业项目没有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有的扶贫项目资产效益不明显,有的地方经营性产业项目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有的地方产业项目形成的资产未移交,权属不清。省级考核指出,香格里拉市金龙育肥场、野山椒种植等项目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推动项目资产管理使用部门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深化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资产收益及分配使用机制,及时收取经营性资产收益,持续提升资产综合收益。(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各涉资产移交涉及行政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是开展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组织全面开展项目资产问题排查,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健全完善相关机制,主动掌握资产运行现状,及时盘活闲置资产,探索经营性资产市场化运营,充分发挥项目资产效益。(责任单位: 乡党委、政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各涉资产移交涉及行政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六)有的地方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
13.有的地方脱贫群众收入采集核算不规范,系统登记数据与实地核查数据有偏差,个别群众对收入核算不认可。有的地方监测数据质量不高,存在数据填报不全、更新不及时、账实不符问题。省级考核指出,香格里拉市有的村少数户松茸收入核算有差异,维西县有的户经营性收入核算有偏差。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沟通对接,争取系统管理相关技术支持。针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采集和数据录入进行培训,提高责任心,增强做好收入测算、核实、监测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是按季度开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核查,督促以村组为单位进村入户,精准采集,实事求是,应统尽统。确保采集数据真实有效,农户认可。(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长期坚持)
14. 个别乡(镇)对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等信息系统管理工作重视不足,相关数据录入不及时,分析研判运用少,问题数据核实、修正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迪庆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数据管理,落实好各村数据采集、核准、录入、修改责任,不断提高全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是加强数据共建共享,提高问题数据提取频次,督促村级对问题数据进行全面核实、核准,在既定时间节点内更新完善信息数据,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各行政村;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七)防止返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有差距
15.省级考核指出,香格里拉市、德钦县少数乡(镇) 防止返贫预警监测工作有差距。对重点户排查不全面,记录不规范,对少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农户给予低保、临时救助措施后,认为已帮助其解决了实际困难而未纳入监测对象管理,造成“一兜了之”,“体外循环”,未做到应纳尽纳。监测预警核查不及时。德钦县1至10月监测预警脱贫人口住院自付费用超过7000元的9人,但12月预警住院自付费用较高的农户达419人。个别户女儿因车祸先后3次住院,自付费用4.6万元,未及时监 测帮扶。香格里拉市个别户胃癌治疗自付费用3.8万元,又因非洲猪瘟病死15头猪,未及时监测帮扶。
整改措施:
一是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紧紧围绕防止规模性返贫这一主线,按照相关要求,构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机制,精准发现致贫返贫风险,减少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产生新的困难农户,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和早帮扶。全面开展农村人均纯收入测算,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 保障”巩固情况,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反馈的预警信息,按月预警,运用好“政府救助”平台,规范监测对象怎么进、 怎么帮、怎么消的程序。(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各行政村;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是精准开展动态预警监测“回头看”,完成对2022 年1- 10月农户开展1次核查,并及时整改到位。积极对全县住院病人进行一周一梳理、 一月一研判,于每月10 日前进行动态预警监测,防止因病返贫,梳理并及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各行政村,乡便民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6.省级考核指出,少数乡(镇)制定帮扶措施简单化、缺乏针对性,措施制定落实不及时,个别地方监测对象识别认定、风险消除程序不规范。德钦县个别突发严重困难户消除风险后人均收入仅7319元,且家庭成员患肺心病每年自付药费3.87万元。
整改措施:
一是分级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开展针对性帮扶,对家庭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做到情况摸准、识别精准、措施定准。压实各行业部门责任,落实帮扶政策措施,使监测更 加扎实、帮扶更加到位。(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各行政村;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是制定下发监测对象申报政策和帮扶政策“明白纸”, 提高群众对政策措施的知晓度。常态化开展监测质量抽查,乡级每月对各村进行抽查,切实解决个别地方监测对象识别认定、风险消除不规范的问题。(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长期坚持)
(八)就业帮扶工作不到位
17.省级考核指出,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待加强。维西县公益性岗位聘用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仅占岗位数的61%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就业补助申领政策宣传,特别是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扩大乡村基层干部和外出务工人员对该项政策的掌握面。(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便民服务中心;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加强政策执行力度,规范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程序,精简申报材料,提高政策落实效能。严格按照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标准和要求兑现政策,确保政策兑现不变形不走样。 (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便民服务中心;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强化乡村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德钦县 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动态管理、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对半劳力、弱劳力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兜底安置作用,杜绝只取酬不履职情况发生。强化日常监督,及时纠正外出务工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等行为。 (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便民服务中心,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18.省级考核指出,就业帮扶工作不到位。培训工作还需提高针对性。帮扶车间管理不到位,帮扶车间总量和吸纳脱贫群众就业数量均出现减少。维西县有的村脱贫劳动力省内务工人均时长仅4.86个月,县内仅3.48个月。帮扶车间及吸纳脱贫劳动力减少25个,251人。搬迁劳动力就业率仅77.54%。香格里拉市个别村18名“两后生”职业教育后,稳定就业仅9人。
整改措施:
一是常态化开展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政策宣传,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供给,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获得就业岗位推荐不低于3个。搬迁劳动力就业率到90%以上,力争脱贫劳动力年人均务工时间增加到8.5个月以上。(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便民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持续开展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技能云南,迪庆行动实施方案和迪庆州技能水平和就业提升专项行动,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对有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实现 “应培尽培”。(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便民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动态管理。严格按照迪庆州就业帮扶车间(帮扶基地)管理工作要求,动态开展就业帮扶车间管理工作,及时足额兑现吸纳就业奖补。(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便民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是强化“两后生"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当年度“两后生”名单确定后由各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建立“ 一生一 策”帮扶措施,积极促进“两后生”职业教育后就业。(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便民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年10月30日前,长期坚持)
五是落实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通过外出务工、就地就近就业、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公益性岗位托底等形 式,促使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便民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长期坚持)
(九)产业发展存在薄弱环节
19.省级考核指出,产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项目管理不规范,龙头企业、合作社联农带农作用不明显,联农带农能力弱。消费帮扶作用不明显。维西县消费帮扶销售农产品金额较2021年减少20%。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开展经营性帮扶项目清理工作,对已实施、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或联农带农效果不明显的项目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经营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和预期成效的审核,没有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和明确成效的,不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审批实施。(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是落实德钦县产业延链补链和经营主体培育行动,健全脱贫户和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绑定、合作社同龙头企业绑定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产业联农富农能力。 ( 责 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三是扎实推进帮扶工作、形成合力。采用通报、公示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大“线上”“线下”采购力度。衔接上海帮扶、省内对口帮扶,动员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在同等条件 下,定向优先采购脱贫人口生产的农产品,稳定农产品销售, 提高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 (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20.部分脱贫村产业基础薄弱,产业发展相对单一,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足,缺少强有力的龙头企业带动。
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德钦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严格按照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不低于60%、省级不低于52%、资金规模不低于上年度水平的要求,加快推进产业发展项目,加大我乡特色核桃产业、葡萄产业“一村一品”建设,在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上下功夫,加快迪庆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长期坚持)
二是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延长产业链。通过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基地,打造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全产业链融合、全产业链增值。鼓励引导畜禽产品产地屠宰加工,加快研发适合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挖掘农产品加工潜力,促进农产品多次加工,实现多次增值。(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
21.省级考核指出,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不到位,新增规模减少。迪庆州小额信贷新增规模较2021年减少575万元、减少11%。
整改措施:
一是驻村工作队、定点帮扶单位和金融部门深入协作,以网络、微信、广播及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大小额信 贷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小额信贷政策的知晓度、精准性、 覆盖面。(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乡信用社;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是加大对脱贫户贷款需求的摸排力度,对贷款规模做好前期预判,及时申请财政贴息,确保符合条件的有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的脱贫户能够及时得到小额信贷扶持,确实解决 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 (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乡信用社;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三是联合放贷银行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根据生产时节和脱贫群众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放贷节奏。持续做好小额信贷资金使用跟踪指导工作,加强对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成 效的监督检查,切实降低贷款群众的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资 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乡信用社;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待加强
22. 部分村组生活垃圾处置落实不到位,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效果不明显,农村改厕问题整改不全面,少数群众居住环境、生活条件有待改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推进慢。
整改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德钦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认真实施德钦县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提升行动,指导各村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持续推行人居环境“红黑榜”制度,对人居环境“脏、 乱、差"现象进行持续曝光,落实积分超市扩面提质行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积极营造农村人居环境人人关心关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是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创建方案,强化资金保障,科学组织实施,年内完成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任务。(责任单位: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办;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 日前)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领导抓整改。要扛实整改主体责任,乡党委书记亲自抓,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相关行业部门责任,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整改工作实质性推进。把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和巡视、审计、督查、督导调研、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等发现问题统筹起来,深入分析查找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一体推进落实。乡村振兴办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建立月调度整改制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各村对省级考核组指出的具体问题整改到村到户到人,定期不定期进行工作督察,保证整改时效。
(二)动真碰硬抓整改。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对存在的屡改屡犯、整而未改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清单化推进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分类分项、见人见事、到村到户,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和销号5个清单,扎实推进问题动态清零,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村级重点制定问题整改清单。
(三)改进作风促整改。紧盯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推动帮扶措施、帮扶责任、帮扶资金、帮扶力量进一步聚焦,推动责任、政策、工作一体落实,推动状态、作风、 能力一体提升,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 兴见实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村级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不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防止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对整改弄虚作假以及搞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燕门乡委员会 燕门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燕门乡党政综合办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