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2019年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
2019年是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聚焦省级验收、国家抽查和摘帽质量巩固提高;聚焦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和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实现省年度考核中实现高质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以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巩固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结合德钦脱贫攻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县抓落实,乡(镇)、村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突出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举全县之力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坚决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确保顺利有序推进2019年全县脱贫摘帽后续巩固提升建设,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9年为攻坚巩固年,全面提升脱贫质量。一是对已脱贫的32个贫困村2755户12122人巩固提升,二是对未脱贫的59户210人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确保2019年全部退出。进一步通过全面实施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能力素质提升扶贫、住房提升改造、贫困村提升、农村社会养老及残疾人托养等巩固提升工程,提升农村的交通、水利、文化、卫生设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有稳定收入。全力遏制因病因学致贫、因病因学返贫现象,使脱贫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面貌发生大的变化,农业基础条件完善,农业产业改造得到升级和提质增效,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就业人口大幅提升,全部农村脱贫人口食有所保、衣有所用、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三、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全力推进产业扶贫工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农产品。建设一批特色种养殖基地,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且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行企业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挂钩奖补政策。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设施建设。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到户帮扶干部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实施电商扶贫,在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制定实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推进一司五厂建设,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贫困户土地入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将产业扶贫纳入我县各部门、各乡镇扶贫成效考核内容,引导各地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实现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2019年计划完成经济作物种植14681亩、种植经济林果6649.3亩、中药材种植8567.33亩;发展养殖牛7374头、猪17214头、鸡72852羽、蜜蜂5517箱;继续推进46个村集体经济建设、乡村旅游扶贫项目22个、建档立卡以奖代补2814户。计划投入资金16344.19万元。
(牵头领导:赵志磊、格茸卓玛;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人:农布定主、孟福友、扎史吾堆)
(二)全力推进生态扶贫工程。加大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探索集体天然林、集体公益林管护机制。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推进贫困地区低产低效林提质增效工程。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前提下,将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陡坡梯田、严重石漠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移民搬迁撂荒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范围,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让保护生态的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更多受益。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生态修复、生态护林员等生态扶贫措施,夯实绿色富民产业基础。2019年实施退耕还林还草4000亩、生态修复工程1项、实施生态公益性岗位190个,计划投入资金4306.66万元。
(牵头领导:鲁进武;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人:孟福友、杨寿康)
(三)全力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措施,确保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四重保障政策“一站式”即时结算。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建好县级公立医院(含藏医),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贫困村有1所标准化卫生室。深入实施医院对口帮扶,落实好省级三级医院与县医院结对帮扶,为县医院配置远程医疗设施设备,全面建成从三级医院到县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实施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立1个全科医生特岗。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为贫困群众提供基本健康服务。加强对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开展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攻坚。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2019年实施新建和改扩建村级卫生室建设45项、乡级卫生院2项、县级医院达标建设巩固3项、县乡村医技人员培训1项、县乡村医技人员培训100人,计划投入资金3193.8万元。
(牵头领导:格茸卓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责任人:杨春秀、龚建华)
(四)全力推进教育扶贫工程。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稳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优化校点布局,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实施14年免费教育,落实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优先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聚焦“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贫困群体,利用手机APP、自主学习平台、采取线上自学、线下帮扶、送教到人的培训模式,实施好“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普攻坚工程,加大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村级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共建,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有1所幼儿园。开展民族地区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行动,制定和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做到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关爱留守儿童全覆盖、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全面补齐教育短板,夯实教育发展基础,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19年实施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17个点、小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4所、初中教育基础设施建设1所、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1所、实施教师队伍培训36人次,资助家庭困难学生625人次,雨露计划291人,计划投入资金4586.08万元。
(牵头领导:余光华;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六乡两镇;责任人:张雄光、六乡两镇党委书记)
(五)全力推进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脱贫覆盖面。以贫困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为目标,实施技能培训脱贫专项行动。开设与脱贫产业、转移就业需求相适应的办学模式,提升培训机构培训水平。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助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力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开展“企业帮村社”输出一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模输出一批、依托云南技师学院、香格里拉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技术院校校企合作输出一批、政府补助和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输出一批、由挂包干部牵线搭桥输出一批等多种形式,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河道治理、地质灾害监测等,增加劳务收入。深入推进劳务协作精准对接,组织贫困人口到上海等发达地区就业,积极支持对口帮扶职业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帮助有在东部地区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实现就业。2019年实施职业技能培训336人次、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00人次、农村适用技能培训101人次、德钦县香格里拉脱贫攻坚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中心建设,计划投入资金997.73万元。
(牵头领导:彭跃红;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人:瞿斌、农布定主)
(六)全力推进农村住房提升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提升改造工程,满足群众基本居住条件。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落实各级补助资金,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实施民房拆除重建200户、住房提升改造8230户,计划投入资金5470.45万元。
(责任领导:鲁茸此理;责任部门:县住建局;责任人:斯那劳丁)
(七)全力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村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工程;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贫困地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现灌溉水源、灌排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协调配套。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程;实施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现宽带网络覆盖贫困村。按照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生活卫生和健康状况普遍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的整治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绿化和庭院治理,提升进村入户通达水平。2019年实施行政村道路优化30.3千米、村民小组道路建设619.565千米、村民小组道路安保工程187.507千米、河桥建设13座等交通道路建设项目;实施6117人的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农村饮水水质提升12500件、农业灌溉设施建设项目32178亩、水利设施建设项目10件、河道治理2件;实施村内户外道路硬化493879.24 平方米、新安装太阳能路灯765 盏、新建垃圾焚烧池2个、新建卫生厕所119所、实施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5项;新建19个、改扩建26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共投入资金54604.96万元。
(责任领导:赵志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办;责任人:都吉卓玛、阿连柱、张庆华、斯那劳丁、刘常)
(八)全力推进兜底保障工程。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快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设施和机构。加快建立贫困家庭“留守”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家庭赡养、监护照料法定义务。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科学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2019年实施4项村级养老设施建设和1项托养中心及设备购置,投入资金580万元。
(责任领导:余光华;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桂生)
四、资金筹措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全面聚焦全县未脱贫59户210人贫困人口及已脱贫2755户12122人巩固提升工作,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退出“6·10·5”标准,以“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和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目标,集中安排使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行业部门专项资金及政府债券资金等,做到精细化管理、精确化配置、精准化扶持,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确保完成各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目标任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德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任领导小组双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机构改革后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及办公室,负责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和脱贫攻坚指挥部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督导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落实各级责任。各乡镇是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重要任务、协调重点环节、解决重大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做好上传下达、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对外宣传、督查考核等各项工作。各行业扶贫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制定上报2019年部门巩固提升方案,整合涉农资金,强力推进行业扶贫工程。各包乡、包村领导及帮扶单位要指导帮助乡镇、脱贫村制定巩固提升方案,针对未脱贫的59户210人要按户制定并实施好有针对性的年度扶贫计划,并形成每户单独的帮扶档案。各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协助村开展巩固提升工作,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落实。各驻村“第一书记”要全面履职、全程参与,到所派驻村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县委督察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考核问责。建立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考核机制,县与乡镇、行业部门层层签订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任务纳入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把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实绩作为年度考核、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成绩优异、帮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推动不力的领导干部,工作成效不明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四)加强作风整治。按照国家和省、州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大部署,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巩固提升的重要任务,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重点盯紧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新问题,盯牢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新表现。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逐件逐项销号管理,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特别是对扶贫资金项目问题强化自查自纠和同级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