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250万元分配方案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迪财农〔2022〕88号)文件精神,结合德钦县“一县一业”特色县培育发展因素以及重点农业企业发展培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德钦县高原特色食品重点农业企业富农增收奖补项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财政惠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文件精神,按照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思路,聚焦蔬菜(含食用菌)、水果、坚果(核桃)等重点产业,从抓产品到抓产业、从抓生产到抓链条、从抓环节到抓体系转变,加快稳经济各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有效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水平和农业企业联农带弄富农能力,实施本项目。
(一)奖补对象
在德钦县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显著的重点农业企业。
(二)奖补范围及奖补标准
1、带动农户增收1000(不含)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带动农户增收500(不含)-1000(含)万元的农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带动农户增收100(不含)-500(含)万元的农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经营行为合法合规,财政管理制度健全。在食品安全、主体诚信、安全生产、缴纳税收、环境保护、金融监管、扫黑除恶、保障农民工工资和收购农户农产品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2、申请主体与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
3、生态环保、用地保障必须达标。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请示。内容包括: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运营情况、项目服务群体及规模、经济效益等。申请文件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承诺书。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承诺书。
3、支撑材料。
(1)经农户签字画押的收购花名册、务工花名册、土地流转花名册;
(2)正规资金支付凭证、银行流水账单;
(3)农户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收购、销售、土地流转所在地证明。
(五)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1月30日。
(六)资金预算
1、香格里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带动农户增收1200万元,按照标准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2、德钦康邦油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带动农户增收500万元,按照标准一次性奖补50万元。
3、德钦县酩悦•轩尼诗敖云酒庄:2022年度带动农户增收270万元,按照标准一次性奖补20万元。
4、德钦县升平镇悦康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带动农户增收120万元,按照标准一次性奖补20万元。
5、云南香格里拉太阳魂酒庄产业有限公司梅里分公司,2022年度带动农户增收145万元,按照标准一次性奖补20万元。
责任单位: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管理股
二、德钦县农特产品推介会项目
(一)建设内容
以“德钦县高原特色农产品”为主题,在上海市召开农特产品推荐会,通过产品展销来宣传推介我县现代高原特色农产品,进一步推广名特优新农产品,扩大农业交流与合作。
拟邀企业:德钦县阿青玛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德钦县旭美生物开发有限公司、德钦县羊拉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德钦康邦油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家5家企业。
推介产品:青稞酒、香格里拉冰酒、藏香猪、牦牛肉、青稞花、梅里山珍、石磨青稞糌粑、松茸、虫草、羊拉藏蜜、羊肚菌、藏红花、橄榄油等。
(二)资金预算
项目预算:包括前期对接费、场地费、餐费、主持人工资、交通费、住宿费、会场布置费用预计40万元。
责任单位: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管理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要提前谋划,不断完善项目库,做好项目的审核、论证、遴选及排序工作,将支出政策已经明确的项目和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储备和管理。在项目实施中,要做实做细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按照计划加快项目推进。
(二)强化资金监管。要加快资金拨付,定期调度资金执行进度,及时将分配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并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加强绩效管理。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要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提高资金效益。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德钦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887-8412451
德钦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邮箱:dq841245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