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
资金使用方案(建议稿)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德钦县财政局关于及时报送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德财函〔2021〕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到位资金情况
本次整合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
二、分配使用方案
自接收到《德钦县财政局关于及时报送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德财函〔2021〕74号)之日起,我局与乡镇及相关行业部门反复审议筛选项目,对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作出具体如下使用方案:
1、霞若乡计划在霞若乡得觉屯社区实施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项目:对外出务工、本地务工、自主创业家庭户、种养殖大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严重困难户、各类工匠等人员给予一定的代补资金。计划投入资金50万元,计划使用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霞若乡人民政府)
2、拖顶乡计划实施金珠嘎尺社区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0万元,计划使用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拖顶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德钦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887-8412451
德钦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邮箱:dq841245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