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文件,围绕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群帮扶机制,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抓住中央、省在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的机遇,加快推进我县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
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统筹目标
聚焦全县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目标,继续沿用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试点政策,坚持“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放水”,集中财力凝聚支持合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资金需求。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和绩效管理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做到精细化管理、精确化配置、精准化扶持,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
三、基本原则
——坚持重点突出、规划引领的原则。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的,以全县五年规划为引领,以巩固脱贫成果为导向,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分类实施,精心编制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年度项目计划,确保涉农整合资金的精准投入和高效运行。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的原则。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
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精准使用、绩效导向的原则。统筹整合的资金与巩固脱贫成效紧密挂钩,高度重视资金绩效,精确瞄准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脱贫户、边缘户和低收入人口,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保障机制
(一)持续强化组织保障
继续延续原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能职责。领导小组继续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务副书记和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做成员。主要负责统一部署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等重大事项。
(二)合理划分职责分工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方案中规划的项目进行资金分配和任务分解,负责对乡镇实施的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和过程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将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反馈纪检监察部门;
项目责任部门(乡镇)负责在县委、县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负责收集、整理、完善、管理项目基础资料,对所提供资料、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
总结脱贫攻坚期强化资金监管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资金项目全面绩效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好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从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到事中绩效监控再到事后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逐步形成“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导向机制,确保我县涉农整合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四)加大整合信息公开力度
积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媒体渠道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将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公示到村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财政资金阳光透明。
(五)加强纪律约束,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以县纪委监委和两办督查室为主的执纪问责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乡镇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关键部门,各单位和乡镇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全力服从和服务于统筹整合工作。 两办督查室要把精力集中到对整合方案的推进落实上,对工作推动不到位、资金整合不及时、项目推进不得力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启动问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受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及时受理两办督查室、审计局、信访局和职能部门督查、稽查、检查、抽查等发现的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分析移送受理的问题线索,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及时查处涉农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整合方案决策部署,责任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挪用、侵占、套取、骗取脱贫项目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县纪委监委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资金来源
本方案所列资金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云开办便签〔2021〕177号),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
(财农〔2021〕22号)文件中规定的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16项涉农资金,省、州财政安排的涉农整合资金以及县级预算安排的财政涉农资金。社会捐赠扶贫资金一并捆绑使用。
六、项目规划及资金投向
本方案项目规划总投资48979.1229万元,资金投向主要用于: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4353.1889万元;二是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总投资24625.934万元;产业发展项目占资金总投资规模的50.28%。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德钦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887-8412451
德钦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邮箱:dq841245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