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2021年第五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建议稿)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德钦县财政局关于及时报送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规划的函》(德财函〔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到位资金情况
本次整合资金1144万元,分别是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以工代赈任务)411万元;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124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609万元。
二、分配使用方案
自接收到德钦县财政局关于《关于及时报送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规划的函》之日起,我办与乡镇及相关行业部门反复审议筛选项目,对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以工代赈任务)411万元;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124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609万元,共计1144万元作出具体如下使用方案:
(一)农业农村局计划实施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和美丽村庄创建项目共投入资金22000万元,本次投入资金1020万元,计划使用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以工代赈任务)411万元和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609万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水务局计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投入资金124万元,计划使用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124万元。(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负责单位: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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