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项目公告
为了创建一批实力较强、运作规范、规模适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的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家庭农场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家庭农场经营行为,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我县家庭农场规范化运行,我们采取先建(购)后补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支持。计划支持3个家庭农场,每个家庭农场申请财政补助资金额度 4.2万元。
一、支持对象
支持3家已纳入到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的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并且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的家庭农场。具体条件如下: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二是财务管理规范。家庭农场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等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并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是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是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六是优先支持从事粮食油料种植、青年创业兴乡返乡或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作用发挥突出的家庭农场。已获得过中央和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扶持的,不得作为本年度支持对象。
二、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请于2025年7月2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家庭农场认定文件(复印件)、农场主身份证、家庭农场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等复印件、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交至户口所在乡镇,由乡镇收集后上报,材料一式三份。
联系电话:15908879378 邮箱:3434701451@qq.com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