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T890131/202300345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公开日期
2023-04-11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关于2023年4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1 11:41     浏览次数: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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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87-8412628(传真)、13988716523(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钦县环境监测监察业务大楼

    传    真:0877-8412628    邮编:6745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德钦县奔子栏镇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云南省迪庆州 德钦 县奔子栏  镇玉村,地理坐标为99度16分16.398秒,28度14分0.669秒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山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司 

自来水厂拟建厂址位于玉杰村上游水边河旁,厂址中心坐标E99°16′16.398″,N28°14′0.669″。该厂址地形高程为2298~2322m,占地5.03亩,供水规模为4000m3/d,自来水厂内配套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座(250m³/h),恒位水池1座(钢混结构,17.28m3),清水池1座(钢混结构,511.02m3),污泥干化厂1座(57.82m2),加氯加药间1座(框架结构,93.3m2)及配套综合楼(框架结构,132.4m2)等。由于在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德建复【2020】05号)之后,配套管网建设主体和责任主体发生变动,配套输水主管4500m,配套供水支管12000m,配套斜管沉淀池2座,吸虹池2座,消毒池2座等建设内容不包含在本项目内。建设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1万元,占总投资的2.27%。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

1、废气 

废气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在整个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焊接烟尘。

(1)施工扬尘

项项目自来水厂施工扬尘主要为地表清理、土方开挖,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微小粒径的粉尘在风力作用下,随风飘荡,难以沉降,如不采取抑制措施,对区域大气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为减小自来水厂施工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本环评针对自来水厂施工期扬尘污染提出以下治理措施:1)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封闭施工;2)开挖土石方及时清运回填,建筑材料、临时堆存土石方遮盖堆存,粉状物料遮盖运输;3)施工现场及时清扫、定期洒水降尘。

(2)施工机械尾气

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等)在工作的过程中将大量消耗油料,并排放燃油废气。燃油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所含污染物主要为CO、NOx及总碳氢化合物(THC)等,所排放的污染物浓度与车辆的行驶条件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在怠速和慢速行驶时,汽车尾气中污染物含量最高。本区域空气自净能力强,有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排放总量不大。

2、废水 

(1)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场地不设混凝土拌和,使用商品混凝土。自来水厂建筑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等。建筑施工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SS浓度较高。自来水厂施工现场设施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水等,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根据经验类比,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产生量约0.83/d,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

(3)施工期对水边河影响分析

自来水厂于河岸两侧布设,修建宽6m的进场小桥,进场小桥不设置涉水桥墩,施工期对水边河水质产生一定影响,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①施工场地建设围挡,开挖土石方远离河道一侧放置,遮盖放置,及时回填;②施工期间,禁止在河滩内存放柴油、汽油等油罐、水泥等建材,禁止在河滩内进行施工机械维修;③生活垃圾及土石方等固废不得随意倾倒入河道及河滩;④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严禁排入水体。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水边河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运行、车辆运输等,本次环评要求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作业,合理布置项目区的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距离厂界大于10m以上;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3)厂界处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

(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4、固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生活垃圾。

①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具有回收价值的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余下无回收价值的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处置场处置,不得随意堆放。

②废弃土石方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项目土石方开挖量为3010m3,土石方可全部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临时堆放土石方采取遮盖措施,远离河道一侧堆放,及时回填。

③生活垃圾

项目在施工期施工场地不设置食宿,施工人员主要为附近村民,回家食宿,则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每人0.5kg/d计算,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施工期间工程人员数高峰期计算,即施工人员20人,则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0kg/d。自来水厂设置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点处置。

5、生态影响

①根据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德钦县奔子栏镇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用地性质为原有建设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环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压占基本农田;

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毁坏工程占地外植被;

③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和各种设备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破坏道路和碾压工程占地外的植被。

③建设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生活垃圾等,须按照本环评中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压占用地范围外的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

④加强厂区绿化,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二)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

1.废水产排情况: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场地雨水经雨水沟收集,排至厂外道路排水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1)生活污水经1座4m3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作农肥;

(2)滤池反冲洗水,回流进入净水系统回用,不外排;

(3)排泥水经20m3回收水池沉淀后5336.3m3/a上清液回流至恒位水池,与原水一起进入净水系统,剩余83.95m3/a随污泥带走,不外排;

(4)化验废水,经预处理桶(2只、50L/只),中和沉淀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

2.运营期噪声:为了进一步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如下管理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

②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的非正常运转造成设备噪声增大。

③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4、运营期的大气污染:项目自来水厂消毒采用电解饱和食盐水产生的次氯酸钠进行消毒,正常运行不会产生废气,自来水厂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泥处置、废水处理异味,自来水厂污泥产生量较少,污泥经污泥干化场干化后及时外运,污泥干化场设置干化棚,干化棚机械通风。化粪池为封闭地埋式,厂区内及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异味经机械通风、绿化吸收、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设备维修委托专业、有资质单位维护,不产生废机油。

运行期固体废物有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固废、危险废物等。

(1)一般工业固废,①污泥项目干污泥产生量为0.15t/d、54.75t/a。污泥浓缩干化后含水率小于60%,以60%计,湿污泥产生量为0.38t/d、136.88t/a。经污泥干化场自然干化处理含水率小于60%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运输车辆采用防渗漏专用车辆运输,防止运输过程渗漏遗撒。

(2)生活固废

①生活垃圾,自来水厂劳动定员6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日产生1kg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kg/d,2.19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自行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

②化粪池污泥,生活区化粪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2t/a,定期清掏干化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填埋点处置。

(3)废矿物油

①化验室废液项目化验室废酸碱液产生量约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中化验室产生的废酸、废碱,危险废物代码900-047-49,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②废试剂瓶、包装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化验室废试剂瓶、包装物的产生量约为0.2t/a,化验室废试剂瓶、包装物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沾染废酸、废碱的实验用品、包装物,废物编码为900-047-49,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新增一间建筑面积不小于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系数1×10-7cm/s),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下水和土壤影响分析

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化验室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回收水池、污泥管道及干化场按照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生产区、道路等采取混凝土硬化进行简单防渗。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配备次氯酸钠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分区防渗、加强操作人员培训、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演练。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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