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T890131/202300335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公开日期
2023-03-29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关于2023年3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9 09:29     浏览次数: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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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87-8412628(传真)、13988716523(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钦县环境监测监察业务大楼

传    真:0877-8412628    邮编:6745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德钦县拖顶集镇防洪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云南省(自治区)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区)拖顶乡地理坐标起点:E99°25′21.493″,N27°46′31.376″,终点E99°25′40.747″,N27°46′19.133″

德钦县水务局

云南平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拖顶乡,治理河段为拖顶集镇内支巴洛河子通农大桥至金沙江索道桥右岸,本工程主要建设支巴洛河右岸的护岸工程、景观工程及污水截排工程。

①护岸工程全长624m,其中工程区域内河道疏浚长540m。

②景观工程位于支巴洛河河口段右岸滩涂,总面积约为15738m2,其中坡面面积5328m2,平台面积10410m2。

③污水截排工程全长537m,主要收集支巴洛河河口段右岸20户居民的生活污水,设计地区综合生活用水定额150L/(人·d),污水排放系数采用0.9,服务人口数80人,即排放规模为11m3/d。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1)施工扬尘、运输扬尘、临时堆场扬尘

由于施工需要,项目在备料场对一些施工作业点开挖的表层土壤和砂石料遮盖堆放,但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施工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占总扬尘60%以上;项目在备料场对一些施工作业点开挖的表层土壤和砂石料遮盖堆放,但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

(2)混凝土搅拌粉尘

项目在综合加工场设置3台0.4m3的混凝土搅拌机,因此会产生少量投料粉尘。

(3)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

施工机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及各型运输车辆。

大气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大气影响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运输扬尘、临时堆场扬尘、混凝土搅拌粉尘和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施工场地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粉尘的逸散;运输粉尘主要措施为运输车辆不超载并进行加盖篷布,防止运输过程中施工材料的洒落,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并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减轻车辆行驶时的粉尘量;临时堆场采用防尘布进行遮盖;混凝土搅拌机设定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采取限速、限载和加强汽车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2、废水 

(1)施工导流影响

堤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围堰砌筑及拆除、基坑排水等将搅动水体,使水体浊度增加、透明度降低。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项目采用小型混凝土搅拌机进行混凝土搅拌,根据经验类比,项目混凝土搅拌及养护废水产生量约2m3/d,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

(3)生活污水

本工程高峰期劳动力约为90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平均以120L/d·人计,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施工高峰期生活污水排放量约9.72m3/d,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BOD5、氨氮,浓度一般为350mg/L、250mg/L、40mg/L。由于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分散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相对较小且分散。其生活污水处理可充分利用当地居民的污水处理设施。因此,不会影响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

废水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导流产生的围堰积水和基坑涌水、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搅拌机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施工导流产生的围堰积水和基坑涌水用离心泵抽排至沉淀池,混凝土搅拌机冲洗产生的碱性废水经集水沟收集后,进入中和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设备冲洗;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清洗、检修等产生的含油废水经沉沙滤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和洒水降尘。环评建议中和池和沉淀池容积均为15m3,沉沙滤油池容积为3m3,集水沟、池体采用矩形断面,底面与两侧用砖衬砌,池体可根据实际施工适当调整;生活污水处理利用当地居民的污水处理设施。经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全部处理回用,严禁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河流地表水体中,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1)噪声源强

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较大的单元主要在土方开挖工程。项目施工中主要噪声源为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具有高噪声、无规律的特点,它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噪声影响分析结论:本次环评建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工艺,在施工沿线与敏感点之间增设不低于2.5m的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午休时间(12:30~14:30)和夜间(22:00~6:00)应避免施工。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为临时性流动声源,其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4、固废 

(1)、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施工机械维修和沉沙滤油池产生的废机油。

(2)土石方

根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核实,工程建设共开挖土石方7.05万m3,其中表土剥离0.35万m3,一般开挖6.70万m3;回填土石方7.05万m3,其中绿化覆土0.35万m3,一般回填6.70万m3,内部调运3.71万m3,工程建设不产生永久弃方。

(3)建筑垃圾

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混凝土废弃物、建筑废钢材以及工程场地平整清除的杂草、杂物、垃圾等。

(4)生活垃圾

本工程高峰期劳动力约为90人,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村民住房,不设置施工营地。

(5)废机油

项目在施工机械停放场进行施工机械的简单检修,含油废水经沉沙滤油池处理后产生少量废油和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废油桶收集后交给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固废影响结论: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方式,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工程永久征地面积为1.69hm2,临时占地主要位于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内,少部分临时用地位于河滩地。位于主体工程占地范围内的临时用地不重复计列,本工程临时用地0.34hm2。经水土保持复核,本工程占地面积总计2.03hm2。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道路防治区和土石方回填防治区等4个水土流失一级防治区。

7、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相关要求,项目为附录 A“水利”中的“其他”,为III类项目,项目主要为生态影响型项目,根据本次环评对工程段河道底泥的监测数据,项目区土壤pH值为7.0~7.94,根据生态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项目属于“不敏感区域”,根据生态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结合项目以上情况分析,项目可不用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二、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

1、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主要建设支巴洛河右岸的护岸工程、景观工程及污水截排工程。

项目护岸工程建成后,提高了河道的防洪能力,水流流势将变得顺畅,提高了河道的行洪能力,改善了工程河段水生生态环境;景观工程建成后,提升了沿江景观效果,能够在改善区域环境的同时,带动周边经济发展,为拖顶集镇人民提供一处日常休闲需求、彰显拖顶地方特色、展现拖顶脱贫后的新面貌的绿色、低碳、有韧性的生态水岸公园;污水截排工程建成后,集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减小了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有利于支巴洛河水质的改善,提高了民众的环保意识,城市建设迈向健康、稳定、持久的发展道路。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排放。景观工程实施后,会净化空气并释放氧气,可改善河道两侧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因此,运营期本项目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正面有利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河道防洪和环境治理项目,运营期不排放废水,项目完工后,改善了河道的水文条件,尤其污水截排工程的建设,使集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减小了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有利于支巴洛河水质的改善。因此,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为正面有利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水提升泵站的水泵,水泵设置减振垫、放置到设备间内,因此,噪声经源头控制、泵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景观区域的主题公园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公园设置垃圾收集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运营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景观工程和污水截排工程。污水截排工程污水管道可能发生污水管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同时景观工程使用营养液、有机肥等对绿化地进行定期浇灌,会有残余液体渗透进土壤下层,导致当地环境的破坏以及土壤河流的富营养化。本项目在运营期按不同的防渗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污染跟踪监测;针对可能发生的渗漏,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对污水管及处理池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大大降低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德钦县洛玉村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拖顶乡洛玉村地理坐标起点E:99°24′2.26″,N:27°54′20.45″,

终点E:99°23′35.26″,N:27°54′20.76″;

德钦县水务局

昆明锦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山洪沟治理长度为833m。

本次治理段总长度为833m,其中新建堤防768m,新建边坡挡墙65m。本次治理段的防护区等级为Ⅳ等,防洪治理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工程为5级建筑物。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

(1)施工工人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与施工人数有关,主要为洗手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等。

本项目施工人员约有30人,施工人员用水量约3.0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总用水量的 80%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2.4m3/d。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使用沉淀桶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人员如厕则使用工程区附近的洛玉村公厕。

(2)施工生产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具清洗废水和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形成的废水等。施工区及施工生产区内不设车辆检修场,施工机械的维修到周边乡镇的汽车维修厂进行,因此施工期无机修废水产生。

废水影响分析结论:(1)施工生产废水:在施工生产区内设置沉淀桶对施工工具清洗废水、人员洗手废水等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他施工环节,严禁外排。施工人员使用附近洛玉村的公厕,施工营地不设置旱厕。

(2)合理操作,控制混凝土养护用水量,尽量让养护废水自然蒸发。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下游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2.施工废气

(1)施工粉尘

本工程施工前需对施工区域进行场地平整及基础土石方开挖,因用人工开挖,不使用挖机、推土机等设备,作业面较小,施工产生的粉尘集中沉降于施工作业面。

(2)扬尘

A、施工扬尘

施工期表土临时堆放和施工裸露场地产生风力扬尘。

B、运输车辆扬尘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从外运输建筑材料。

(3)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尾气

本项目施工期需使用部分燃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SO2、NOx、CO、CmHn等废气

废气影响分析结论:(1)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风速大于5m/s时应停止开挖、填土方作业。

(2)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

(3)定期对施工裸露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并结合天气状况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4)施工过程中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区域避风处,覆盖篷布,定期洒水降尘。

(5)沟渠两岸土石方及时清运至临时堆场堆放,以减少堆放时间,降低起尘量。

(6)在施工生产区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临时堆放场地应远离居民区。

(7)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切实履行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清洁。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交通运输车辆和各类施工机械设备。

噪声影响分析结论:(1)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及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禁止夜间(22:00—凌晨6:00之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2)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管理,保障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状态。

(4)运输过程中的车辆禁止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

(5)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6)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间张贴安民告示,并向周围公众做好解释工作;积极与项目沿线居民、单位建立良好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居民、单位需在施工作业前予以告知,并随时向他们听取合理意见,尽量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垃圾。项目不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施工机械设备如需维修、保养则送到周边乡镇、县城的设备修理厂进行维护。

(1)土石方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中土石方核算结果:项目主体工程土石方开挖量为2959.62m³,其中土方开挖2499.12m³,石方开挖460.50 m³,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回填利用料充分利用工程开挖料,回填利用2959.62m³,无弃渣产生。对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① 建筑垃圾

项目施工过程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材料,有少量残余泄漏的混凝土,钢筋、模板废弃边角料等,产生量约为0.25t。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

② 施工工人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为3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进行估算,则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kg/d。该部分垃圾通过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垃圾桶收集,与当地村民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1)废弃土石方:临时堆场堆放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工程后期全部用于回填。

(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

(3)生活垃圾:在施工区、施工生产区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与当地村民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防洪治涝工程,编制环评报告表,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划分,地下水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不需要对地下水进行评价分析。

6.对土壤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水利类,为防洪沟修复工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划分,项目属于水利的其他类,评价类别为Ⅲ类,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盐化属于其他类、酸、碱化值在“5.5<pH<8.5”,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按照生态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属于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7.施工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防洪沟治理段总长度833m,工程建设占地面积为6.22亩。项目工程区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为一般区域。

二、运营期期环境管理要求

“德钦县洛玉村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是防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实施主要环境影响在施工期,本身无废水、废气、噪声排放。

运营期定期清捞沟道垃圾、杂草,加强绿化管护。

运行期应安排防洪沟管理人员定期对临时占地生态植被恢复区域进行巡视检查,确保长期有效的植被恢复效果。如发现恢复期植被死亡较多,则须及时安排实施补种,确保植被恢复实施效果达到预定的恢复目标。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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