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T890131/202100180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
公开日期
2021-11-15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关于2021年11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 10:34     浏览次数: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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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关于2021年11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87-8412628(传真)、13988716523(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钦县环境监测监察业务大楼

传    真:0877-8412628    邮编:6745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澜沧江上游河段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及其附属工程项目

澜沧江上游河段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及其附属工程项目位于德钦县佛山乡澜沧江右岸争岗村一带,主要分布在右岸右7号沟与哑贡沟之间。地理坐标介于东经98°44′54.89″-98°45′49.99″,北纬28°35′16.43″-28°36′14.16″之间,上游距佛山乡20km,下游距德钦县县城44km,澜沧江左岸有214国道公路通过。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古水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方案包含地下排水系统及出口截水沟。在堆积体范围内从上往下布置5层排水主洞,高程分别为2700m、2500m、2400m、2300m和2250m,排水主洞进出口布置在滑坡堆积体范围线之外,排水主洞向坡外每隔50m设置一条1.8m×2.5m排水支洞,新建施工便道:路基宽5.0m,路面宽4.0m,路面性质为泥结石,公路等级为水电工程场内三级,长度5.1km,新建跨江桥梁在工程区上、下游共布2座跨江施工交通桥,在工程区设置砂石加工系统,利用工程开挖的玄武岩加工砂石骨料,不足部分从阿东河砂砾料场购买。本项目工程占地面积共计66.57hm2,均为临时占地。其中治理工程区占地7.83hm2,施工道路区占地31.52hm2,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17.68hm2,存弃渣场区占地9.54hm2。按占地类型分,占用耕地1.55hm2,林地63.95hm2,交通运输用地0.28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72hm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7hm2。项目估算总投资59379.46万元,环境保护总投资631.61万元。

治理措施实施后,争岗滑坡堆积体上层滞水水头降低,抗滑稳定性显著提高,各工况下均处于基本稳定状态,基本达到《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NB/T 10512-2021)规范C类II级边坡要求,消除对下游乌弄龙水电站、澜沧江沿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人员中加强宣传,制作宣传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明确处罚措施。

②施工布置应尽量远离河道,尤其是有废污水产生的施工设施,保护河道水生生态环境。

③加强监管,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按环保要求禁止排放,防止影响水生生物生境的污染事故发生.

④建立鱼类及时救护机制,禁止电鱼、炸鱼、毒鱼等渔法,加强渔政管理及执法建设。

⑤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避免污染周边水环境。

⑥设置保护宣传牌,通过对施工人员和当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增强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针对施工扬尘,本工程施工期间应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①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②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

③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而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对砂石加工系统采取喷淋洒水降尘措施。

④加强路面维护及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物料泼洒,运输车辆加蓬盖、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

⑤配备洒水车,对各施工场地经常洒水,一般每天可洒水4~5次。加强古水村附近的洒水频次。

⑥各施工段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如水泥等的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如设简易堆放棚等,避免风吹损失和二次污染。

⑦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施工期环保管理人员对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巡查,发现环境污染、投诉和纠纷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和合理解决。

经采取以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场界扬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为保护澜沧江干流水质,减轻施工期施工活动对澜沧江干流的不利影响,本次评价提出如下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场地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车辆清洗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规格2.5m×2.5m。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回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不外排。

②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

③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④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

⑤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⑥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四周设置挡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到澜沧江干流中;施工材料中如化学建材等不得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加设土工布围挡,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澜沧江干流。

⑦施工场地散落的物料要及时清扫,物料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以免被冲入河道,污染水体。

⑧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因工程施工导致短期内污染物增幅较大,影响到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的,需积极调整施工时间,施工方案、在监测断面上方增设围堰等多种方式,将项目施工对出境断面水质影响降到最低。

4、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本工程的施工时间较短,随着施工点的移动其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将随着消失。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周边关心点声环境质量,项目仍应采取以下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分段施工,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古水村附近应该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②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场地的布置,对产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尽可能的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一侧,增加施工机械噪声的衰减距离。

④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敏感目标古水村附近逗留,途经敏感目标附近时禁止鸣笛。

项目施工场地噪声除采取以上减噪措施以外,还应与沿线村民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村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采取的措施,求得大家的共同理解。此外,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声扰民的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治理。

5、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

①要求对临时表土堆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和防护拦挡等措施。

②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当地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卫生厕所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

6、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为滑坡体治理工程,运营期基本无废气、废水产生,在运行中,应加强监管,其产生的环境影响十分有限。项目对滑坡体进行治理,可改变现有滑坡体状态,提高抗冲、抗风蚀及抗渗能力,有效减缓汛期水土流失导致的水质降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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