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关于2021年8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87-8412628(传真)、13988716523(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钦县环境监测监察业务大楼
传 真:0877-8412628 邮编:6745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羊拉阳曲河河道治理工程 | 河道治理工程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奔子栏镇夺通村委会总治理长度为5.6km;工程治理起点为起点为白升村民小组终点为仔仁村民小组地理坐标:位于东经99°23′50.81″~99°20′42.97241″之间,北纬28°7′7.98″~28°7′21.4″之间。 | 德钦县水务局 | 云南恒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属于河道治理工程,治理长度为5.6km;河床平均坡降7.47%。本次治理河段治理堤防总长4307.06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1719.09m,拆除重建堤防25m,加高加固195.44m,右岸新建堤防2367.53m,新建防洪通道465m,新建机耕桥和人行桥。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1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32hm2,临时占地面积约1.39hm2。项目估算总投资1801.48万元,经计算,本工程环境保护总投资31.5万元(不含水土保持投资),占总投资的1.75%。 工程为以防洪减灾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可提高区域防洪除涝、抗灾能力,极大改善工程周边生态景观。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项目区物料堆放要规整并适当遮蔽和覆盖。②晴天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有效降低扬尘产生;③扬尘较多的工序应尽量选择在无大风的天气进行,原材料堆放处固定设置,以便采取防尘措施;④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子上的泥土去除干净;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期;⑥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督管理、强调文明施工。 2、废水 ①产生的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及水桶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②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向水体排污。③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工区及旱厕等。 3、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②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避免突发性噪声影响周围环境;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使用;⑤项目在运输过程中应通过禁止鸣笛、控制车速等措施,并且合理安排运输线路,尽量避开环境保护目标。 4、固废 ①由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建筑垃圾就近用于堤防填筑;②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就近运至当地乡镇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③施工期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村民庄稼地施肥,施工结束后侧坑经生石灰消毒后进行卫生填坑;④加强施工管理,产生的固废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置,不得倾倒、抛洒至河流;⑤不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工区及旱厕等。 一、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根据《德钦县羊拉阳曲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水土保持章节本工程施工期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止措施如下: 1、水保措施及生态恢复:土地复耕0.9hm²(包含表土剥离0.32万m³,表土回覆0.28万m³,土地整治0.9hm²)。 2、新增工程措施工程量为:①工程措施:截排水沟129.83m,浆砌石沉沙池1座,土地复耕0.11hm2;②植物措施:撒播草籽0.09hm2;③临时措施:表土堆场区临时挡墙长840m,编织袋填筑/拆除840m³;临时覆盖面积2300m2,需无纺布2300㎡;施工场地区无纺布临时覆盖,覆盖面积0.12hm2,需无纺布1200㎡。 3、土石方 根据《德钦县羊拉阳曲河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水土保持设计章节,羊拉阳曲河土石方开挖量为3.28万m³(自然方),回填利用3.28万m³,无弃渣产生。土石方平衡分析见表5.1-3。 表5.1-3 土石方平衡分析及弃渣流向表 单位:万m³
4、表土堆场布置规划 施工期规划设置2个表土场,表土堆场最大堆高3.0m,平均高度2.5m,总占地0.14hm²,设计堆存表土2800m3(松方3200m3),堆存周期为3个月。 表5.1-4 表土堆场特性表
5、弃渣场布置规划 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土石方开挖回填情况,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3.28万m3(含土方开挖3.00万m3,表土剥离量0.28万m3),土石方回填利用量3.28万m3(基础回填量3.00万m3,绿化覆土量0.28万m3),最终废弃方0万m3。本项目无弃渣产生,故不规划弃渣场。 二、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工程竣工后无废气、废水、固废、机械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运营期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本工程建设河堤生态护坡、绿化,与河道整体环境相融合,改善了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河道生态环境。项目工程保护了两岸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河道防洪影响有明显的防洪效益。工程实施还可以减少长期的水土流失,还带来水土保持效益。河道沿线在工程实施后,水环境改善,沿河景观得到提升,两岸综合环境改善,投资环境改善,使得两岸土地价值上升,间接带来经济效益。项目在维持区域生态平衡、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并对带动其他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有着明显的示范性作用,对保障区域生态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生态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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