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总表
(6月份)
问题一、部分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理解不深刻,把握不全面。
1、2018年5月24日,德钦县委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思想,县委书记张卫东做出批示:没有高原地区的生态安全屏障,就不会有中下流地区的“江南水乡”,要坚持生态第一,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2、2018年6月11日,德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鲁进武主持召开“绿盾2018”部署会,会议要求全力做好专项督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整改到位。
3、2018年6月11日,德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鲁进武主持召开“矿业权退出工作”专项行动部署会,会议要求对我县涉及敏感区域的矿权进行分类归档,制定研究退出方案。
4、2018年6月,德钦县辖区内乡镇(升平镇、燕门乡、佛山乡、奔子栏镇、羊拉乡、拖顶乡)党委、人民政府召开环境保护专题会议,要求认真落实涉及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事项。云岭乡通过在村民小组召开专题环保会议的方式,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5、各乡镇通过加强学习、扩大宣传,进一步筑牢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的绿色政绩观,并切实整治“脏、乱、差”等各种环境问题。
问题二、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提高老百姓环境保护意识方面还不到位。
1. 6月,宣传部微信公众平台“梅里故事”开设了“环保督察”专栏,共发布转载省州环保督察通稿19期,“时讯”栏目共报道12期我县环保题材新闻报道。报道了“6·5”世界环境日活动、德钦县环保督察工作开展等情况,进一步加大了环保宣传力度。
2. 结合森林公安工作报道1期以“行走白马雪山”为主题的环保工作纪实,协同湖南卫视《了不起的村落》摄制组拍摄了以护林员为主题的“寻色之旅:雨崩森林中的护林员”纪录片,并于5月29日在腾讯视频上线播出。
3. 结合“迪庆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组织评选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最美志愿者”活动。目前,“最美志愿者”正处于申报阶段。
4. 县电视台每天播放环保公益广告5部,在的亲新闻播出期间公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及监督举报方式。
问题三、云南省出台《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后,迪庆州没有出台相关实施意见。
2018年4月16日下发了《德钦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德办发〔2018〕6号)。
问题四、《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6月底前,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迪庆州目前未制定。
1.德钦县按照《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已于2017年12月14日制定《德钦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德钦县奔子栏镇、羊拉乡根据《德钦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环境整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林工站、水管站员工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并加以落实。
3、升平镇、拖顶乡结合各乡镇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德钦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保方案落到实处。
问题五、部分部门对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具体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迪庆重金属污染治理整改推进慢,香格里拉市安乐铅锌厂矿洞废水重金属污染应急控制工程目前仅完成进度的60%。矿产资源开发“多、小、散、乱”问题依然存在,退出机制并未完全建立。
1、2017年12月份,德钦县国土局出台了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工作、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务、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踏勘、联合审查、依法审批”的矿业权设置审查制度及实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的批后联合监管制度,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严格矿山生产过程监管,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矿产资源开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
2、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进行实地清理核查,涉及我县的共有10宗,其中采矿2宗、探矿6宗、非金属采矿2宗,均下达停工停产通知书,对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矿业权,暂扣其采矿许可证和勘查许可证,对过期的采矿权、探矿权不再受理延期,2020年12月底前引导和督促矿业企业依法有序退出;
3、已完成《德钦县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请县委、县政府。
4、迪庆州重金属治理项目德钦部分已全部完工,并已通过由迪庆州环保局组织的初验。重金属治理项目现已进入审计阶段。
问题六、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迪庆州仅查处适用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案件4件,2017年1月至6月全州未办理一起涉及“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
德钦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于 2017 年 11月 20 日对德钦县升平镇阿东村德钦公路分局拌和场进行了调查,该单位在阿东河河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该拌合场进行设备及厂房实施查封扣押。该案件立案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结案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
2018年的环境执法工作在有序开展。
问题七、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开发问题突出,清理整改不彻底
1、德钦县国土局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进行实地清理核查,涉及我县的共有10宗,其中采矿2宗、探矿6宗、非金属采矿2宗,均下达停工停产通知书,暂扣探(采)矿证6本:其中采矿证一本(德钦县天沃煤矿);探矿证3本(德钦县施坝铅锌矿详查、德钦县里仁卡铅锌多金属矿普查、德钦县拖顶乡大村的麦区域锰多金属矿详查);非金属采矿证2本(德钦县巴拉格宗石膏制品有限公司、德钦县奔子栏水石膏有限公司)。对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矿业权,暂扣其采矿许可证和勘查许可证,对过期的采矿权、探矿权不再受理延期。
2、已将《德钦县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方案(征求意见稿)》提交县委、县政府。
问题八、德钦县阿东河一级、二级电站、维西县白济汛乡吉岔电站等未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设施,未设置生态流量下泄口,未下泄生态流量;硕多岗河流域螺丝湾水电站未设置生态放流设施,坝址至厂房4.5公里的河段断流,河床裸露,河流生态受到破坏。
1、2018年6月4日通过电话督促、询问等方式了解各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设施安装情况。
2、据统计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水电站:施坝河一、二级电站;三岔河一级电站;茨中河电站;禹功河电站;茂顶河一、二级电站共7座。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水电站:永芝河电站、春多乐河电站、格亚顶电站、书松河电站、霞若河电站、阿东河二级电站、南极洛河电站共7座电站。已安装下泄生态流量计的电站:阿东河二级电站、施坝河一、二级电站、南极洛河电站共4座。未安装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计的电站:三岔河一级电站;茨中河电站;禹功河电站;茂顶河一、二级电站;永芝河电站;春多乐河电站;格亚顶电站;书松河电站;霞若河电站共10座。(其中三岔河一级电站、禹功河电站、茨中河电站、春多乐河电站已采购流量计设施,预计6月10号完成安装)。
3、丹达河电站遭受2016年丹达河洪水淹没,一直未修复投产,属许龙电站淹没区。正在建设未投产的电站:相多河一、二级电站;永支河一、二级电站;三岔河二级电站;阿东河一级电站共6座电站。
问题九、澜沧江边等多处河道存在非法私开滥采河沙现象。
2017年8月1日-11日德钦县水务局联合德钦县森林公安、国土局、环保局对全面范围内非法采砂采石活动进行综合执法整治,共查处非法采砂点46家,其中河道非法采砂17处,无证打砂厂29处。
2018年2月8日-2月9日,由县水务局水政水保办负责,对珠巴龙河沿线进行非法采砂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违法采砂厂12处,其中拖顶段8处,霞若段4处。就目前情况来看,12处非法采砂厂已处于停工整改中。
2018年1月-2月霞若乡、拖顶乡人民政府已开展对辖区内非法采砂情况进行系统的排查了一次。
2018年4月11日至22日由德钦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对全县所有河道非法采砂情况进行摸排调查。
2018年5月14日德钦县水务局印发《德钦县水务局关于要求上报河道采砂拟建名单的通知》(德水发[2018]68号)文件,目前各乡镇已按照文件要求上报了拟建采砂点,已委托第三方编制河道采砂总体规划。
6月20日,我县水务局联合云岭乡分管副乡长(永芝河河长)、云岭乡水管站、永芝河村级河长赶赴云岭乡查理桶村永芝一社河道非法采砂点,对非法采砂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备案,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德水改【2018】1号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德水停【2018】1号,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要求在15日内恢复河道原貌,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将根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已签字,并同意限期整改。
问题十、国道214线香德二级公路建设第四合同段和第五合同段建设工地违法设立在自然保护区内,弃土场违规占用林地,砂石违法开采破坏植被。
1、国道214线香德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按照《国道214线香德二级公路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段施工影响区域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合同)》、《国道214线香德二级公路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段施工影响区域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合同)》进行植被恢复及相关恢复治理工作。
2、目前香德二级公路已经全部完工,建设施工和砂石开采已经全面停止,并于2016年9月开展了白马雪山段建设工地、弃土场、砂石场的植被恢复工作;
3、根据高原气候条件,2018年4月继续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在2018年11月底完成全部植被恢复工作。
问题十一、德钦县梅里雪山旅游景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要求进行,新增1.9公里观景栈道和7.36公里电瓶车观光车道未经批准。
1、德钦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针对新增1.9公里的观景栈道委托编制了《德钦县梅里雪山旅游景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增景观栈道变动说明报告》,并向德钦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同时报送迪庆州环境保护局以及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目前已完成环评备案手续,待下一步组织环评验收。
2、已将编制完成的《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梅里雪山片区明永冰川景点环保电瓶车道及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迪庆州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6日进行组织评审,正在根据评审会议要求办理立项文件、国土局用地意见、林业局用地意见、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的手续。
问题十二、根据迪庆州饮用水源地2014年1月—2017年6月的水质监测报告,全州四个饮用水水质监测断面(点)有16次监测结果存在检测指标超标现象,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德钦县水磨房河、香格里拉龙潭河源头、桑那水库、维西县二道河不同程度存在水质超标现象。饮用水源地管理不规范。德钦、维西以及开发区饮用水源周边存在的牲畜放养和种植等农业生产活动还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2017年3月5日德钦县水务局制定出台了《德钦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定期巡查制度》。并进行定期巡察,截至目前未发现存在污染现象。
2、我县水磨房河水质超标现象,经核实是采用I类水质标准来监测的,我县饮用水达是II类水质标准,我县环境监测站每月都在进行水质监测均无超标现象。
3、我县范围内有三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磨房河、谷久浓水库、白马雪山),现阶段三个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标识牌、警示牌正在安装当中。白马雪山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安装工作在实施中。
4、我县已完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风景名胜区等范围内禁养、限养区的划定工作,于2018年6月5日印发《德钦县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法〔2018〕57号),完成了对县城水源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及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等禁养区的标识牌设置。
5、完成了第二季度面源污染防治知识及禁养区制度宣传工作。
6、完成了对禁养区内养殖大户的实地排污排查,未发现有污染物排放。
问题十三、全州已建成污水处理厂4座,在建污水处理厂1座。已建成的4座污水处理厂中,除香格里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维西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外,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进水量不足;德钦县污水处理厂因进水浓度低进行升级改造。
1、截止2018年6月份,德钦县老农贸市场至彩星酒店后方路段已完成排污管道埋设235米;
2、正在对老农贸市场至下五中桥段旧管网进行排查及修复更换。
3、德钦县第一中学排污管道改造300米。
4、已完成第三方委托,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问题十四、全州已建成4座垃圾填埋场,维西县垃圾填埋场未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渗漏液处理站和坝上渗漏液回水泵未运行,渗漏液漫坝流入周边农田,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德钦县垃圾填埋场垃圾尚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垃圾场内堆放有油漆桶等非生活垃圾,泄洪沟、监测井等均未建成。
1、目前德钦县垃圾处理填埋场泄洪沟、检测井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泄洪沟正在施工。等建设项目完工后按照有关文件及程序对德钦县垃圾处理填埋场进行验收批复。
2、我县已经于2017年9月6日与迪庆全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我县所有医疗垃圾统一由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问题十五、除香格里拉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展了规划环评外,迪庆州其余自然资源开发、旅游、交通、水利、能源、林业、农业等9个专项规划均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我县已完成《德钦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督促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旅游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农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工业、自然资源开发、旅游、交通、水利、能源、林业、农业、畜牧业等9个专项规划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十六、迪庆工业园区7个片区,除虎跳峡经开区、维西新兴片区、香格里拉箐口、格咱片区4个片区编制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外,其余3个未开展环评,新兴、箐口、格咱片区规划环评审查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起点低。多个工业片区尚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除松园绿色工业片区已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德钦葡萄特色产业片区计划2017年12月前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外,其他片区暂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计划。
我州“一园七片区”总体规划具体由州工信委、迪庆香格里拉工业园区管委会实施,现由广东佛山规划设计院免费编制,基本已完成,但根据生态红线规划,总体规划重新修工作。计划在2018年底完成。
根据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规划环评要求进行建设的原则,符合我县葡萄产业园区发展实际进行实施,园区企业两家,一是酩悦轩尼诗酩悦轩尼诗香格里拉(德钦)酒业有限公司建成一套完善的具备集中排污处理系统,已通过验收正常使用;二是已责令梅里酒业对梅里冰酒庄污水处理循环系统进行新建。目前,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到位,并且在开展项目污水处理循环系统工程建设。预计在今年底完工达到验收。
问题十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能力不完善,德钦、维西、开发区未建设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扬尘防治的长效机制未建立。
1、德钦县于2017年12月19日启动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现已建设完成,已正常运行。
2、2018年4月26日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钦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法【2018】25号)
问题十八、大部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薄弱,县市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仅在城市周边的部分村镇开展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大部分村寨垃圾随意丢弃,农村污水基本未进行处理直接排放,农村生活垃圾未实现无害化处理,基本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目前,德钦县内还没有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基本做成农家肥并归田处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2、我县燕门乡拖拉村龙巴小组沧江牧业有限公司定期对畜禽粪便进行科学处理,目前燕门乡有3座公厕,各个村委会拥有一座公厕;羊拉乡已经建成全乡和人员密集建制村小组的垃圾处理焚烧池;奔子栏镇做好建档立卡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的拍照留底、签订协议书等前期工作。升平镇积极向上联系衔接,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完成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机制;拖顶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正有序进行,新建2个公共厕所、改造3个公共厕所,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完成规划设计,下一步将进行开工建设。云岭乡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文明礼佛,在指定区域悬挂经幡祈福,努力从源头制止乱打乱挂经幡行为;佛山乡目前乡政府有2座公厕,各个村委会拥有一座公厕;
3、2018年6月,我县开展了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清查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县辖区内各乡镇积极配合第三方环保公司和县环保局进行清查工作。
问题十九、迪庆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目前仅处置香格里拉市辖区医院和卫生院(所)的医疗废物,运输、存储和处置不规范。维西县和德钦县医疗垃圾由医院(卫生院所)自行处置,存在处置不当、台账不规范、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
1、全县医疗单位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都由迪庆州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医疗废物处置逐步规范化。
2、2018年6月20日,由县卫生监督所组织8个乡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奔子栏镇中心卫生院进行卫生监督协管业务培训,会议期间再次强调了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并要求全县医疗单位于每月25日上报医疗废物产生量。
3、2018年6月医疗废物总量为1.3095吨,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总量0.384吨。按照医疗废物五类划分,6月份辖区内产生感染性废物0.8121吨,损伤性废物0.4829吨,病理性废物0吨,药物性废物0.009吨,化学性废物0.0055吨。
德钦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