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谷久浓河)
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州环境保护局、州水务局:
为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我县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白马雪山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未设立界标标志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拟定整改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倒排时间抓整改,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存在问题。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德钦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根据省州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落实,明确了县政府、县直相关部门、相关乡镇、村三级联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规划引领,城乡统筹,部门联动,应急响应,严格管控,专项整治,谋划长远,立足当前”的原则,借中央环保督察、饮用水源地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不留隐患,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
谷久浓水库地正在修建中,并且该水源地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也正在重新修改编制规划,规划一经完成,将立即设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的界标标志,由于水库正在修建,待水库修建完成之后,我县将严格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立即设立一级保护区界标标志、交通警示牌等工作。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地隔离消除畜禽养殖、人类活动等行为对重点水域水质的影响。
三、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为完成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编制规划、设立界标标志工作,我县成立由县人民政府、环保局、水务局组成的工作小组,由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调度,并监督整改工作进度;水务局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整改工作,负责相关巡查工作的开展;环保局负责信息收集和上报(联络员:培楚农布、和桂英,电话:0887-8412628)。
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8年11月25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德钦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