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进度(3月)
州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迪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我县二月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三个加强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力度
(一)进一步深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我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等形式,加大了环境保护宣传力度。2018年1月起,德钦县电视台每天播放12部环保题材的公益广告,结合德钦新闻播放期滚动播出,每天播放36次。充分发挥县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平台“梅里故事”效能,有效增强了全县广大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增强了环境保护意识。
(二)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
1.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于2017年12月14日下发了《德钦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17〕147号),于2017年9月20日下发了《德钦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17〕146号),于2017年12月14日下发了《德钦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17〕145号)。
(三)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德钦县已于2017年5月10日成立县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且由分管副县长牵头,下设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3个专项小组。
二、切实保障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限期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程
德钦县农科局根据《迪庆州农牧局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迪农牧发〔2017〕315号)和 《迪庆州农牧局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等工作开展联合督导的通知 》精神,制定畜禽禁养区实施方案(初稿),与县级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协商推进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初步划定我县的畜禽禁养区的标注工作。
(三)推进解决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
德钦县州级乡镇(未申报过的)生态村申报工作现正进行申报工作。
十八个整改问题
一、部分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理解不深刻,把握不全面。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提高老百姓环境保护意识方面还不到位。
整改落实进度:
1.2018年2月3日,县委组织召开常委会议,会议传达并学习了《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
2.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全面提高我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能力和整体控灾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为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与3月26日下发了《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德政办发〔2018〕27号),于3月9日下发了《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三个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18〕22号)。
3.2018年3月,我县辖区内的所有乡镇都以“千促”、“三村七进一行动”工作下乡为契机组织召开了会议,会议要求对所属辖区内的村民小组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深入村民小组,联合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全民“生态优先、环境优先”意识。
二、云南省出台《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后,迪庆州没有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水体的达标方案”,纳帕海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目前未制定水质达标方案。《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6月底前,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迪庆州目前未制定。
整改落实进度:
1.德钦县水务局正在积极与县疾控中心对接,制定《德钦县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水体的达标方案》。
2.德钦县环保局、德钦县水务局按照《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已于2017年12月14日制定《德钦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3.德钦县奔子栏镇根据《德钦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奔子栏镇实际,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环境整治分管领导副组长;林工站、水管站员工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并加以落实。
三、部分部门对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具体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迪庆重金属污染治理整改推进慢,香格里拉市安乐铅锌厂矿洞废水重金属污染应急控制工程目前仅完成进度的60%。矿产资源开发“多、小、散、乱”问题依然存在,退出机制并未完全建立。
整改落实进度:
1.迪庆州重金属治理项目德钦部分已全部完工,并已完成初验。
2.我县国土局正在开展涉及所有敏感区的金属探矿权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3.2018年3月10日,拖顶乡人民政府派出检查工作小组对洛玉腊卡铜矿矿山、选矿厂进行多部门联合检查,经检查洛玉腊卡铜矿矿山、选矿厂无排污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各项审批手续齐全。检查工作小组要求矿山、选矿厂负责人继续做好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在探矿特别是选矿厂作业过程中做好污水“零排放”,禁止一切破坏环境和污染金沙江的施工行为。
4. 羊拉乡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18日,由分管环保的副乡长带队,组织检查工作队对云南铜业(集团)羊拉铜矿矿坝坝体、矿库排洪、排渗设施等进行检查。并对铜业员工进行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
四、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迪庆州仅查处适用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案件4件,2017年1月至6月全州未办理一起涉及“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
整改落实进度:
德钦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于 2017 年 11月 20 日对德钦县升平镇阿东村德钦公路分局拌和场进行了调查,该单位在阿东河河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该拌合场进行设备及厂房实施查封扣押。该案件立案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结案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
五、迪庆州辖区内各级国土部门共设置采(探)矿权440宗,其中,探矿权181宗,金属采矿权48宗,非金属采矿权211宗,截止2017年7月,上述440宗采(探)矿权中与重要环境敏感区区域重叠有67宗,占所有采(探)矿权的15.22%,其中采矿权13宗(涉及香格里拉11宗、德钦1宗、维西1宗),探矿权54宗(涉及香格里拉33宗,维西县16宗,德钦县5宗)。格咱司格锑矿和虎跳峡镇鑫磊钨业等涉及“三江并流”核心区,格咱休瓦促钨钼矿、德钦县天沃煤矿、虎跳峡永胜矿业、香格里拉三坝钨矿厂等10家涉及“三江并流”缓冲区,德钦县石底铅锌矿详查勘察区、德钦县施坝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区和迪庆山川矿业维西县普乐村铅锌矿勘探等位于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德钦县时有采石场位于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香格里拉南雅砂石厂和其支砂石厂位于哈巴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
整改落实进度:
1.我县按照州级制定的退出机制,正在开展天沃煤矿及所有涉及敏感区的金属探矿权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下步将严格按上级要求及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未完善手续的矿山企业完善资料,按期限(2019年前)完成整合重组工作。
六、涉及“三江并流”核心区的格咱司格锑矿和虎跳峡鑫磊钨业,位于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德钦县石底铅锌矿详查勘察区和德钦县施坝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区等已停工,采(探)证被暂扣,但至今未确定退出机制。
整改落实进度:
我县我县按照州级制定的退出机制,正在开展涉及所有敏感区的金属探矿权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七、德钦县阿东河一级、二级电站、维西县白济汛乡吉岔电站等未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设施,未设置生态流量下泄口,未下泄生态流量;硕多岗河流域螺丝湾水电站未设置生态放流设施,坝址至厂房4.5公里的河段断流,河床裸露,河流生态受到破坏。
整改落实进度:
1. 德钦县水务局、德钦县环保局于2018年2月6日联合转发了《迪庆州水务局 迪庆州环保局关于加强水电站下泄流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水发〔2018〕18号)文件,要求各水电站在2018年5月18日之前完成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做好监测记录。县水务局、县环保局正在开展生态流量下泄监控设施安装情况检查。
2. 2018年3月7日德钦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水电站下发了关于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同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德钦县生态基流保障落实会议,要求各水电站在4月15日以前完成下泄生态流量设施和监控设施的建设,各水电站负责人也已签署了承诺书。
八、维西县2011年10月24日县委常委第六次会议决定对维西县境内的所有采砂场不再进行年检和办理新的采砂证,以前发放的采沙证一律作废,重新申报。维西县水务局从2011年10月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办理过采沙证。但在维西县现场检查发现,四保河、永春河和腊普河仍然存在采砂行为,其中仅永春河流域分布21家采砂企业。此外,香格里拉市硕多岗河、冲江河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一带,澜沧江边等多处河道存在非法私开滥采河砂现象。
整改落实进度:
1.2018年2月8日-2月9日,由县水务局水政水保办负责,对珠巴龙河沿线进行非法采砂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违法采砂厂12处,其中拖顶段8处,霞若段4处。就目前情况来看,12处非法采砂厂已处于停工整改中。
3.下一步德钦县水务局将组织水政水保办、德钦县河长办工作人员对全县范围内进行一次系统的排查工作。
九、国道214线香德二级公路建设第四合同段和第五合同段建设工地违法设立在自然保护区内,弃土场违规占用林地,砂石违法开采破坏植被。
整改落实进度:
按照全州开展的路域环境整治活动,德钦县(214线香德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对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段施工影响区域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公路两侧取、弃土场,空地,拌合场、生活区等地2017年4月进行绿化植被恢复。 指挥部将在2018年5月后对该地段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未成活的进补种,确保2018年11月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十、德钦县梅里雪山旅游景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要求进行,新增1.9公里观景栈道和7.36公里电瓶车观光车道未经批准。
整改落实进度:
1.观景栈道项目:经德钦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向迪庆州环保局、云南省环保厅沟通,景观栈道项目属于“梅里雪山旅游景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非重大变更项目,按照环保要求编制1份工程变动环境影响说明报告,上报德钦县环保局备案即可完善手续。2018年2月已委托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变动环境影响说明报告,2018年2月7日~8日环评单位编制人员已进行了现场踏勘,现报告85%已编制完成,预计2018年3月底可向德钦县环保局提交报告;
2.电瓶车观光车道项目:项目不在“梅里雪山旅游景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工程范围之内,且与《香格里拉梅里雪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不相符。经德钦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向迪庆州环保局、云南省环保厅沟通,电瓶车观光车道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迪庆州环保局审批。2018年2月已委托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2018年2月7日~8日环评单位编制人员已进行了现场踏勘,现报告正在编制中,约完成了50%,还需要准备工程设计资料,以及香格里拉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待补充完相关资料给环评单位后,预计2018年5月报告可以编制完成,可送迪庆州环保局评审和审批。
十一、根据迪庆州饮用水源地2014年1月~2017年6月的水质监测报告,全州四个饮用水水质监测断面(点)有16次监测结果存在检测指标超标现象,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德钦县水磨房河、香格里拉龙潭河源头、桑那水库、维西县二道河不同程度存在水质超标现象。饮用水源地管理不规范。现场检查发现,桑拿河水库周边进行整改,关闭了四家购物店,但是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及上游汇水区分布的村庄等还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德钦、维西以及开发区饮用水源周边存在的牲畜放养和种植等农业生产活动还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进度:
1.2017年3月5日德钦县水务局制定出台了《德钦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定期巡查制度》
2.根据近两年水质监测报告得出的结论,德钦县水磨房河饮用水源地未出现水质超标现象。
3.下一步将组织环保、水务、林业等7个相关部门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以座谈的形式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畜禽禁养区的划定工作,目前已收集到林业、水务方面专业的划定方案,对今后合理布局养殖场,划定禁养区、限养区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4.德钦县环保局已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划编制,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十二、截止2017年7月,全州建成污水管网226.05公里,完成率62.29%。全州已建成污水处理厂4座,在建污水处理厂1座。已建成的4座污水处理厂中,除香格里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维西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外,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进水量不足;德钦县污水处理厂因进水浓度低进行升级改造。在建的香格里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周期长,进度滞后。
整改落实进度:
1.截至2017年12月底,完成了排污管网建设5.4公里。同时在管网建设过程中,我县聘请了专业的城市污水管网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并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基本要求实施建设。县城内原来使用的PVC管全部更换为强度更好的PE管。完善老城区污水回收现状,加强雨污分流。为提升管网建城区污水的进水量和浓度,对已建成主管网上的检查井、收集口和新建支管网检查井日常巡查管护力度,确保主管网不渗水、不漏水,支管网全通畅、无堵塞,有效保证了污水收集率。
2.在1至3月停工期间做好前期工作,确保能及时开工,证件齐全。计划2018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5千米,主要分布在县城内及雾农顶片区。改造完善老城区污水回收现状。加强污水回收,增加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量,保证进水浓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十三、全州已建成4座垃圾填埋场,维西县垃圾填埋场未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渗漏液处理站和坝上渗漏液回水泵未运行,渗漏液漫坝流入周边农田,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德钦县垃圾填埋场垃圾尚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垃圾场内堆放有油漆桶等非生活垃圾,泄洪沟、监测井等均未建成。
整改落实进度:
1. 因目前我县处于冬季雨雪冰冻天气,无法开展施工,泄洪沟、监测井等计划4月份动工。等待所有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文件及程序对德钦县垃圾填埋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确保德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常有效运转。
2. 我县已经与2017年9月6日与迪庆全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我县所有医疗垃圾统一由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十四、除香格里拉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展了规划环评外,迪庆州其余自然资源开发、旅游、交通、水利、能源、林业、农业等9个专项规划均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迪庆工业园区7个片区,除虎跳峡经开区、维西新兴片区、香格里拉箐口、格咱片区4个片区编制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外,其余3个未开展环评,新兴、箐口、格咱片区规划环评审查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整改落实进度:
3. 根据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按照规划环评要求进行建设的原则,按照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我县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将利用5年的时间(2018年起)完善我县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 、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起点低。多个工业片区尚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除松园绿色工业片区已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德钦葡萄特色产业片区计划2017年12月前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外,其他片区暂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计划。
整改落实进度:
1.德钦葡萄特色产业片区内目前有2家入园企业。一是酩悦轩尼诗香格里拉(德钦)酒业有限公司,此公司在规划建厂是已有排污设计,现已建成一套完善的具备集中排污处理系统,并通过验收已正常使用;二是梅里冰酒庄(原由太阳魂酒业公司经营),虽出现资金周转短缺问题,但建有一些简单的污水处理设施,如化粪池等。生产中的生产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回灌葡萄园,无直接排除污水现象。2017年,省城投注资太阳魂后,计划开展梅里冰酒庄排污处理系统建设。
2.德钦葡萄特色产业片区正向州发改委申报梅里冰酒庄污水处理循环系统项目资金。做到项目资金到位后,将督促建设梅里冰酒庄污水处理循环系统。
3.德钦葡萄特色产业片区计划建设的产业服务中心项目正在规划中。目前征地现已完成,计划:一是通过州工信申报污水处理项目;二是根据产业服务中心位于德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的上方的规划,如产业服务中心建成后产生的污水在污水处理厂范围内,将申请并入污水管网中,由污水处理厂处理。
十六、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能力不完善,德钦、维西、开发区未建设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扬尘防治的长效机制未建立。
整改落实进度:
德钦县于2017年12月19日启动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现已建设完成,将进入调试阶段。
十七、大部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薄弱,县市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仅在城市周边的部分村镇开展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大部分村寨垃圾随意丢弃,农村污水基本未进行处理直接排放,农村生活垃圾未实现无害化处理,基本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落实进度:
1.结合农技推广、农村科技服务项目、农业执法检查等开展职能工作时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积极推广实施科学生态农业生产技术,提高绿色防控技能,达到农药使用率零增长。
2.我县辖区内所有乡镇结合“千促”、“河长制”、“人居环境提升”积极开展整治村庄环境、清理河道垃圾、开展植树绿化、美化村庄环境,对所有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切实改善河道环境卫生,改善人居环境。
十八、迪庆州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目前仅处置香格里拉市辖区医院和卫生院(所)的医疗废物,运输、存储和处置不规范。维西县和德钦县医疗垃圾由医院(卫生院所)自行处置,存在处置不当、台账不规范、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问题。
整改落实进度:
1.我县已经与2017年9月6日与迪庆全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我县所有医疗垃圾统一由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并成立德钦县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将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杜绝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了医疗垃圾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3.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按医疗废除处理,禁止重复使用;相关科室及各乡镇卫生院(所)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登记核对来源、种类、数量。
4.2018年3月份辖区内产生的医疗废物总量950千克,以收集在医疗站存点,待迪庆州金盛医疗物资处理公司处理。
德钦县人民政服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