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功能,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事实办法(试行)》迪民发[2023]17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26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具有德钦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按不低于5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三、资金发放情况
2026年3月全县需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人数1013人,总资金50650元。其中:升平镇74人,3700元;奔子栏镇183人,9150元;燕门乡91人,4550元;云岭乡85人,4250元;佛山乡35人,1750元;羊拉乡101人,5050元;拖顶乡170人,8500元;霞若乡134人,6700元;巴迪乡69人,3450元;叶枝镇71人,3550元。
四、2026年3月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已于3月10日起由县民政局完成统一发放,请各乡镇做好公示工作,并加强人员增减数据动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