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4X5/202500376
文  号
来 源
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5-04-10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 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0 15:29     浏览次数: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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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  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2025年   第 6

(总第27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24年3月5日至4月23日,对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及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德钦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情况

德钦县搬迁安置办是德钦县人民政府直属主管的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4个职能股室,核定人员编制16人,核定车辆编制2辆,2023年末实有人员15人,实有车辆2辆。德钦县搬迁安置办除本级外有1个二级预算单位为德钦县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人员编制11人,核定车辆编制0辆,2023年末实有人员11人,实有车辆0辆。

()部门预决算情况

德钦县财政局下达德钦县搬迁安置办2023年度预算总额1608.1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84.95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323.2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收入1608.17万元,总支出1608.1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当年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部门资产负债情况

2023年度财政账户报表反映,德钦县搬迁安置办期末资产合计69.27万元、负债合计0.93万元、净资产合计68.3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69.27万元、负债0.93万元、净资产68.34万元;事业单位资产0万元、负债0万元、净资产0万元。

()部门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已启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已对2023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申报、批复、结果反馈和运用工作,且项目申报书已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已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建设内控制度作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运行和监督评价的指导和依据,内控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对预决算管理、绩效管理、单位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单位活动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单位各项活动。但仍存在出差审批不规范等问题。

()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德钦县审计局对德钦县搬迁安置办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经审计,2023年未发现此类问题。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德钦县搬迁安置办2023年决算草案编制基本完整、准确,经济活动基本真实、合法;但还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隐匿列支“三公”经费、固定资产入账金额不准确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德钦县搬迁安置办2023年共产生公车燃油费2700元,均未按规定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未使用加油卡结算。

2.隐匿列支“三公”经费。

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存在将公车燃油费计入差旅费核算的情况,涉及金额2420元。

3.履约保证金管理不规范。

德钦县搬迁安置办部分项目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订和缴纳履约保证金,例如:德钦县燕门乡后期扶持项目、德钦县2023年乌弄龙水电站库区燕门乡茨中集中移民安置点菜地灌溉项目、德钦县乌弄龙水电站库区燕门乡春多乐集体经济产业提升改造项目、德钦县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乌弄龙水电站库区燕门乡拖拉村华丰坪小组休闲山庄项目。

4.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

2023年,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在核算单位在建的建设项目相关支出时直接计入业务活动费用,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5.固定资产入账金额不准确,涉及金额1135.39元。

旭龙水电站购买的应急保障车辆入账金额为240 864.61元,实际车辆购买价为220 000元、车辆购置税22 000元,应入账金额为242 000元,固定资产入账金额少计1135.39元。

(三)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6.部分出差审批不规范。

2023年度,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在公务出差时部分出差未在公务之家平台办理出差审批。

、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1.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德钦县搬迁安置办2023年共产生公车燃油费2700元,均未按规定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未使用加油卡结算。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存在将公车燃油费计入差旅费核算的情况,涉及金额2420元。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应当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隐匿列支“三公”经费。

3.履约保证金管理不规范。

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应当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规范履约保证金管理。

4.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

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应当在以后的财务会计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相关规定,加强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5.固定资产入账金额不准确,涉及金额1135.39元。

德钦县搬迁安置应当办及时调整和更新固定资产的账务信息,准确核算固定资产价值,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

6.部分出差审批不规范。

2023年度,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在公务出差时部分出差未在公务之家平台办理出差审批。

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应当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出差审批手续。

(二)审计建议

1.建议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准确会计核算,做到数据真实、预算准确、内容完整,加强对财务活动监督,规范财政资金的收付。2.建议规范财务活动和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强化差旅费预算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承诺在以后年度做好相关工作,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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