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对德钦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德钦县卫健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德钦县卫健局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德钦县卫健局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0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19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22年末实有人员19人,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德钦县卫健局2022年度预算总额2420.7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927.8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492.96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部门总收入2435.26万元,总支出2737.6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68.23万元,当年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165.82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卫健局本级“三公”经费2022年财政预算拨款3.4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8万元,减少24%;“三公”经费2022年共支出12.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8.77万元,增加幅度为233.87%;会议费2022年支出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万元,减少
幅度83.59%;培训费2022年总支出9.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37万元,减少幅度为71.38%。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德钦县卫健局2022年度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初余额 70.23万元,本年增加12.78万元,年末余额83.01万元。
(五)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德钦县卫健局已启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已对2022年项目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申报、批复、结果反馈和运用工作,且项目申报书已通过财政部门审批。
(六)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德钦县审计局对德钦县卫健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的问题;经审计,2022年度未发现此类问题。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德钦县卫健局2022年度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经济活动基本真实、合法;但还存在应缴未缴存量资金、“三公”经费不降反增、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会计核算不规范、账表不符、取得固定资产未入账、往来款长期挂账、出差审批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此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11.38万元,均为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应缴未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1688 652.67元。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钦县卫健局账面反映结转两年及以上的非财政拨款结转为1405 465.54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钦县卫健局账面反映“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资金为283 187.13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一、明确结转结余资金的范围及清理措施·...·.(四)关于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也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中“四、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十一)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对部门结余资金,要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统筹安排。对部门结转资金(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要督促加快支出进度,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一律视同结余资金,收回地方本级财政统筹管理”的规定,责令德钦县卫健局对上述资金进行清理,及时调整账务,确属存量资金的及时上缴德钦县财政局统筹使用。
2.“三公”经费不降反增,涉及金额87710.2元。
德钦县卫健局2022年决算报表反映“三公”经费125 160.3元,2021年决算“三公”经费37450.1元,2022年较2021年增
长87710.2元,增长幅度为234.21%。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云办发〔2011〕7号)中“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一)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会议费用四项经费支出实行零增长”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责令德钦县卫健局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3.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
2022年12月,支付公车维修费5950元,维修单位为德钦县升平镇通达汽车美容中心,不在《德钦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用车2020-2022年度定点维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维修企业清单》内。
上述行为违反了《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云发〔2014〕6号)第二十八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节约使用的原则。...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行政府采购。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规定,加强对定点采购价格、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公务用车经费支出管理规定,强化预算管理,降低运行成本”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责令德钦县卫健局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会计核算不规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账面反映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为50 313 213.85元,自2020年至2022年逐年递增,未见核销或转出。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第一部分 总说明......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责令德钦县卫健局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实质进行会计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5.账表不符。
(1)期初结转情况:2022年德钦县卫健局期初结转报表数4 682 278.29元,账面数4443278.29元,报表比账面多239 000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德钦县卫健局期初结转报表数24 352 594.39元,账面数24 353 617.76元,报表比账面少1023.37元。
(3)期末结转情况:2022年德钦县卫健局期末结转报表数1 658 174.71元,账面数1420198.08元,报表比账面多237 976.63
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六)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编报及时”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的规定,责令德钦县卫健局在以后年度编制会计报表时,认真进行账表核对,保证账表相符。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6.取得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110077元。
(1)2022年6月,购买疫情防控指挥部监控设备1套,其中:500万高清红外半球12台、16路网络硬盘录像机1台、监控硬盘5块、华为监控专供交换机2台,共2964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2)2022年9月,购置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办公设备,其中:多层实木办公屏风卡座10位、办公椅10张、彩色复印机1套、双节保密柜1组、笔记本电脑3台、打印机3台,共计74437元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3)2022年9月,支付疫情防控指挥部改造项目经费,工程量清单中含洗衣机1台60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上述行为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责令德钦县卫健局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四)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7.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金额2227 330.71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钦县卫健局挂账两年以上的往来款项余额为2227 330.71元,其中“其他应收款”为1398430.21元、“应收账款”为3672元,“其他应付款”为825228.5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及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责令德钦县卫健局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