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德钦县审计局对德钦县“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后
恢复重建项目(江东大桥)存在
问题的整改报告
德钦县审计局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9月1日对我单位德钦县“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江东大桥)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江东大桥)存在问题的审计报告》,我局于10月10日收悉该报告,并及时组织召开审计整改问题专项会议,于9月已将其中三项问题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存在多计工程价款52331元的问题
原审定金额为24665320元,最终审定金额为24612989元,多计工程价款52331元。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按相关规定调整到相关科目中,已完成整改。
2、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3937.91元的问题
2023年8月21日已向德钦县税务局缴纳施工合同、勘察、设计三份合同的印花税,共计3937.91元,已完成整改。
3、未按批复处理废弃钢材处置收入15万元的问题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已于2023年9月4日将废弃钢材处置收入15万元纳入项目管理相关费用中,已完成整改。
4、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11008.82元的问题
该项目于2021年5月11日交工验收,于2023年9月15日县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将结余资金上缴国库。
具体整改资料附后。
德钦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