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
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
专项审计报告
2021年 第 25号
(总第182号)
(二0二一年七月 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及《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27日至10月25日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德钦县霞若乡卫生院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德钦县霞若乡卫生院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德钦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德钦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基本情况
德钦县霞若乡卫生院的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合法合规。
(一)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霞若乡卫生院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320 900元(中央320 900元、省级0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0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20 900元、专项转移支付0元。
2021年4月13日,德钦县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德财社〔2021〕38号)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320 900元。
(二)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霞若乡卫生院共支出新增财政直达资金117 792.1元(中央117 792.1元、省级0元),其中:
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财社〔2021〕38号文共支出117 792.1元。
(三)截至2021年9月30日,德钦县霞若乡卫生院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结转结余203 107.9元(中央203 107.9元、省级0元),其中:德财社〔2021〕38号文203 107.9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直达资金使用方面
1.其他方面------票据报销不规范
经审计,德钦县霞若乡卫生院差旅费中燃油费160元,发票购买方名称为德钦县霞若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上述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第四章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不符。
针对上述问题,德钦县霞若乡卫生院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票据报销工作。
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业务人员欠缺财务意识,财务部门把关不严,造成支出票据不规范。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德钦县霞若乡卫生院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杜绝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霞若乡卫生院应当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德钦县审计局,同时向德钦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德钦县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及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