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应急管理局审计工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30日至6月10日,对德钦县应急管理局 2019 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德钦县应急管理局及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德钦县审计局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