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审计局:
贵局《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函》已收悉,感谢贵局对我局提出了宝贵意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 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布
经审计调查发现:截止2021年7月31日,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及时调整公布行政权力事项9项(未在部门权责清单中调整合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内资企业登记、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对举报直销经营违法行为的奖励、对检举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奖励、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移出企业异常名录申请)。
我局根据《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 年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等文件,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梳理行政许可事项7项,分别为:1.广告发布登记;2.内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3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4.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5.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7.食品(含保健品)经营许可;
梳理行政奖励事项1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对举报直销经营违法行为的奖励、对检举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奖励5个事项合并实施,并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不再单列。
梳理其他行政权力5项,分别为:1.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移出企业异常名录申请;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备案;4.对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的情况说明:经对接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中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事项名称为: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因我县技术问题,目前暂时由州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还未下放至三县。
2、 继续深化“证照分离”制度改革
一是登记服务窗口,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事项的决定》的要求,除法律明确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登记前置35项;变更、注销前置29项)外,其他许可事项一律“先照后证”。同时做好“双告知”工作,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此项工作,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评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实现登记注册“零门槛”。
二是推进登记便利化改革。严格依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合并各类申请书,整合各类市场主体提交材料规范,将“填写项”内容修改为标准化表述“勾选项”,取消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文件,取消了企业集团登记、分支机构备案登记,实行新的申请文书和登记规范。将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能当场办结完毕的当场出照。推行网上登记注册,从网上提交材料,减少企业多跑路。设置“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专区”。
三是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证明事项。根据上级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对调整后的118项行政权力事项(取消29项,合并74项,下发和属地管理13项,审批改备案2项)及时进行录入,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我县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99件,审批改备案办件总量为23件。
3、 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021年度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项,分别是学校食堂安全情况双随机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双随机检查。配合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项,分别为:配合县工信局开展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市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县教体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办学情况、民办学校招生办学情况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县交通局开展交通运输产品质量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县卫健局开展公共场所、餐饮具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工贸行业、烟花爆竹零售业安全生产、非煤矿山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县文旅局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国庆期间文化旅游市场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县林草局开展野生动物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县公安局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业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酒店消防产品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药经营者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县环保局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涉及企业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县税务局开展居民生活服务业部门联合检查;配合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开展2021年德钦县代理记账机构部门联合检查。
4、 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是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组牵头单位,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我局组织公安、税务、人社、住房公积金、农行、信用社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经办人员召开了“企业开办一窗通”改革协调推进会议。主要梳理营商环境企业开办指标领域的具体工作和改革推进情况,交流探讨并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组织召开“开办企业”领域座谈会,邀请公安局、税务局、人行、农行、信用社、人社局、医保局等多个“开办企业”领域的业务主要部门负责人,23名企业代表参加,交流探讨开办企业领域各环节中政府部门开展的便民举措、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此,感谢贵局提出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现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