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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5-02-19
德钦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5-02-19 15:43     浏览次数: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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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新办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单位地址方位示意图(打开手机导航截屏)

4、申请单位平面布局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客房总体平面布局图,每层一张;消毒间、布草间位置图及平面布局图)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或告知承诺书

7、乙从业人员多单及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或告知承诺书

8、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或者告知承诺书

9、授权委托书(非必要)

10、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必要)

1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或者告知承诺书(非必要)

二、变更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旧证

三、延续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或告知承诺书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旧证

5、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或者告知承诺书

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或者告知承诺书(非必要)

四、注销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授权委托书(非必要)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必要)


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供资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1份

 

填表1、2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

 

3

 

与拟执业机构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含聘用诊疗科目(室)名称、聘用时限和健康体检结果,填写诊疗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4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白底免冠彩照2张

 

所提供的照片须一致,1张贴申请表

 

5

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完整复印件1份

 

6

近6个月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健康体检证

1、体检表需使用《云南省医师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

2、体检须包含胸片报告,其余为常规体检项月

 

7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8

 

执业助理医师考取执业医师资格后注册的

 

须交回《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执业地点变更需提供资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1份

 

填表1、3

 

2

 

《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

 

身份证复印件1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

 

4

 

与拟执业机构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含聘用诊疗科目(室)名称、聘用时限和健康体检结果,填写诊疗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5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白底免冠彩照2张

 

所提供的照片须一致,1张贴申请表

 

6

 

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完整复印件1份

 

医师主要执业机构变更需提供资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1份

 

填表1、3

 

2

 

《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

身份证复印件1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

 

4

 

与拟执业机构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含聘用诊疗科目(室)名称、聘用时限和健康体检结果,填写诊疗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5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白底免冠彩照2张

所提供的照片须一致,1张贴申请表

 

医师变更执业范围注册需提供资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1份

 

填表1、3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

原件复印件一致,收复印件

 

3

《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

 

取得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在高一层次机构接受相应专业的系统培训2年或专业进修满2年或系统进修和专业进修合格满2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致,收复印件。或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5

 

与拟执业机构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含聘用诊疗科目(室)名称、聘用时限

和健康体检结果,填写诊疗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6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白底免冠彩照1张

 

贴申请表

 

7

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完整复印件1份

 

医师跨类别变更执业范围注册需提供资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1份

 

填表1、3

 

2

 

身份证复印件1份

 

原件复印件一致,收复印件

 

3

 

新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原件复印件一致,收复印件

 

4

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原《医师执业证书》收回,换发新证

 

5

 

与拟执业机构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含聘用诊疗科目(室)名称、聘用时限和健康体检结果,填写诊疗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6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白底免冠彩照2张

 

所提供的照片须一致,1张贴申请表

 

7

拟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完整复印件1份

 

医师多机构备案需提供资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1份

 

填表1、4

 

2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

 

3

 

《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

 

身份证复印件1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

 

5

 

与拟执业机构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应含聘用诊疗科目(室)名称和聘用时限,填写诊疗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6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白底免冠彩照1张

贴申请表

 

7

 

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完整复印件1份

 

护士申请执业注册所需资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备注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三表合一)

原件

1

集体注册单位需提交集体汇总表

2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验原件收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

临床实习证明

复印件

1

学历证明验

原件收复印

件,临床实习

证明收原件

4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5

近6个月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健康

体检证明

原件


1.体检需包含胸片结果,

其余为常规体检项目

2.体检表需使用《云南省

医师护士注

册体格检查表》

6

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完整复印件

复印件



7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原件

1

含聘用诊疗科目(室)名称

8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正面免冠彩照


2

一张贴申请表

9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三年未注册者需提供指定医院 个月临床护理培训的合格证明

原件

1


10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护士变更执业注册所需资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备注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三表合一)

原件

1


2

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

原件

1


3

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完整复印件

 

复印件

 

1


4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1

收复印件

5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原件

 

1

含聘用诊疗科目

(室)名称

6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护士延续注册所需资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备注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三表合一)

原件

1

集体注册单位需提交集体汇总表(一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

2

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

原件

1


3

身份证

复印件

1

验原件收复印件

4

近6个月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健康体检证明

原件

1

1.体检需包含胸片结果,其余为常规体检项目。

2.体检表需使用《云南省医师护士注册体检检查表》

5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完整复印件

复印件

1


6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医疗机构变更需要提交资料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民营医疗机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3、相关申报资料:

(1)法人变更:应提供法人证明文件(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主要负责人变更:应提供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有关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3)科室变更;应提供增设科室名称、平面布局图、诊疗设备清单;增设科室医务人员名单、职称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4)类别、设置申请人发生变更的,应提供有管辖权限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5)地址变更:应提供在变更登记注册书上签署辖区卫生局意见(盖章);

 

以上材料(申请书除外)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医疗机构效验需提交资料:

 

(1)卫生院:

校验申请书;

上年度工作总结;

职工花名册;

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设备清单。

(2)村卫生室:

校验申请书;

上年度工作总结。

 

护士申请执业注册所需资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备注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原件


集体注册单位需提交集体汇总表

2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验原件收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复印件

1

学历证明验

原件收复印

件,临床实习

证明收原件

4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复印件

1

验原件收复印件

5

近6个月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健康体检证明

原件

1

1.体检需包含胸片结果,其余为常规体检项目:

2.体检表需使用《云南省医师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

6

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完整复印件

复印件

1


7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压证明

原件

1

含聘用诊疗科目(室)名称和聘用时间

8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正面免冠彩照


2

一张贴申请表

9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三年未注册者需提供指定医院三个月临床护理培训的合格证明

原件

1


10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护士申请执业注册所需资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备注

1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原件


集体注册单位需提交集体汇总表

2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验原件收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复印件


学历证明验

原件收复印

件,临床实习

证明收原件

4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复印件

1

验原件收复印件

5

近6个月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健康体检证明

原件

1

1.体检需包含胸片结果,

其余为常规体检项目;

2.体检表需使用《云南省

医师护士注

册体格检查表》

6

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完整复印件

复印件



7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原件


含聘用诊疗科目(室)名称和聘用时间

8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正面免冠彩照


2

一张贴申请表

9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三年未注册者需提供指定医院三个月临床护理培训的合格证明

原件

1


10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备注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原件

1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

1


3

与所申请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相对应的场所设置布局平面图

原件

1

 

(首次申请需提供);

4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设备清单;

原件

1


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科室、从事专业时间、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原件

 

1


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复印件

每人1份


7

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

复印件

每人1份


8

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规章制度;

原件

1


9

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可行性报告(首次申请产前诊断技术的需提供)。

原件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延续

□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

□ 3.与所申请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相对应的场所设置布局平面图(首次申请需提供);

□ 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设备清单;

□ 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科室、从事专业时间、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每人1份);

7.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复印件(每人1份);

8.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规章制度;

9.申请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可行性报告(首次申请产前诊断技术的需提供)。

 

以上材料(申请表除外)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变更申请

 

提供

清单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变更申请登记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拟变更项目的其它证明资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有关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机构地址变更:已变更过地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以上材料(申请表除外)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

 

 

需提供

清单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医务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科室、从事专业时间);

5.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6.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现场审查表。

以上材料(申请表除外)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证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备注

1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工商营业执照




4

水质监测报告



一年内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检测合格报告

5

二次供水贮水设施的清晰、消毒记录




6

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7

厂区平面设计图、供水流程简图、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及其文字说明



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备注

1

申请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2

乡村医生合格证明

原件、复印件

1


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

 

1


4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正面免冠彩照

原件

2


5

接受3至6个月医疗、预防、保健培训的证明

(符合再注册条件1—3项的不要求)

原件

 

1


6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预防接种资格证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备注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

1


2

培训合格证明

原件、复印件

1


3

人员相关资质(乡村医生执业证、护士执业证等)

原件、复印件

1

 


4

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正面免冠彩照

原件

2


5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诊所备案凭证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备注

1

诊所备案信息表

原件

1


2

诊所规章制度

原件

1


3

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原件

 

1


4

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按照比例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原件

1


5

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原件

 

1


6

诊所用房产权证或租赁使用合同;

复印件

1


7

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1


8

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原件

1


9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11


10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

1


11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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