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 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德钦县住宿餐饮行业发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发卡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文件精神等,为切实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监管工作,制定2024年度德钦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联合抽查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发起部门为德钦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配合部门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主体为德钦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德钦县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发卡企业。
四、检查内容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发卡企业的资金存管、服务协议、购卡人信息登记、单次单笔发卡金额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购送商业预付卡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购卡人信息登记不详实、发卡台账保存不规范等问题,检查人员提出责令限期整改、跟踪指导等管理措施。
五、检查方式和时限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
六、检查程序
(一)细化检查方案。要结合本检查方案和当地实际,细化检查方案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以下简称系统)。
(二)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1.抽取检查对象。德钦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抽取德钦县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发卡企业总数的10%作为检查对象。
2.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德钦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要做好牵头沟通工作,主动联系县市场监管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执法人员名单,德钦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将执法人员录入系统并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按系统匹配情况确定对应的检查人员。
(三)实施检查层级
德钦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会同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四)检查结论判定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结论由德钦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判定。
(五)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以及省政府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录入要求,分别将检查结果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要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一)德钦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充分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加强与县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组织做好住宿餐饮行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业质量联合抽查工作。
(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开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要求,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检查工作到位、处罚处理到位,促进德钦住宿餐饮行业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德钦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 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