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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2-01-14
德钦县统计局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1-14 10:50     浏览次数: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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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统计局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市场监管领域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统计领域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统计系统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

第二条“双随机、一 公开”工作是指统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联网直报领域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建立区德钦县统计局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含人员姓名、执法证编号、执法类别等内容),根据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范围,从目录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四条将辖区内所有联网直报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建立区统计局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五条重点对统计台账等事项进行抽查检查。按照德钦县统计局相关检查范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及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形。

    第六条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每年开展随机抽查1次,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双随机” 抽查要全面公开。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及时呈报平台录入人员。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录入复核公开相关结果,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商务领域经营主体守法自觉性。

   第七条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德钦县统计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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