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行政
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报告
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做好2024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及分析报告的公示工作我局已收悉,我局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来发生的林业行政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分析报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度,我大队共立案查处16起林业行政案件,其中1起为刑事案件,已移送德钦县森林警察大队调查处理,全年案件的罚没款为134.48万元,案件主要涉及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草地用途,协助指导奔子栏镇镇政府立案查处涉林案件17起,拖顶乡涉林案件21起,霞若乡涉林案件9起。
二、林业行政案件特点
主要特点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草地用途为主要案件。
发案原因:虽然我县进一步加大了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但少数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依然淡薄,保护林木的意识不强。随着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有的建设单位森林资源保护意识不强,存在未经批准非法使用林地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工作建议
1.坚持不懈地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林业政策,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努力形成依法治林兴林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2.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其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努力培养和锻炼一支业务素质精炼、严守纪律的执法队伍,充分发挥林草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林区维稳、涉林案件查处的主力军。
3.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严格做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力推进法治建设,确保我局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
4.在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的同时,按时将案件录入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网,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交公安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