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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6-02-25
德钦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项目查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5 15:09     浏览次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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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检查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破解监管力量不足、专业能力受限等难题,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大数据监管优势和专业特长,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防范基金运行风险,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我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2026年度医保基金监管检查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报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2026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检查项目

2. 询价单位:德钦县医疗保障局

3. 服务地点:德钦县医疗保障局指定办公区域,及全县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现场检查点位(具体点位由询价单位另行通知)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 专项检查辅助服务:协助我局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所有“两定”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合规性进行2次集中现场检查,配合完成日常巡查抽查任务(日常抽查频次、范围按我局工作安排执行);重点开展病历核查、医保费用审核、违规证据固定、问题梳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医保监管相关政策规范操作,每完成一次集中检查及日常抽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规范完整的检查报告、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确保问题清晰、证据确凿、建议可行,可直接用于我局监管处置工作。

2. 疑点核查与复核服务:对我局初步排查发现的医保基金使用违规疑点线索,进行专业化核查与复核,逐一核实问题真实性、明确违规性质、细化违规事实,精准测算疑似违规金额,提出科学合理、符合政策要求的处理建议,形成完整规范的疑点核查复核报告(含佐证材料),为我局监管处置、违规追缴等工作提供专业支撑,确保核查结果可追溯、可复核。

3. 咨询与培训服务:提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专业咨询、政策解读服务,及时响应我局提出的相关业务咨询(响应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在合同履行期内,根据我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医保业务培训及政策解读活动,覆盖全县“两定”机构相关从业人员及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贴合德钦县医保监管实际,培训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培训签到表、课件等相关佐证材料,确保培训成效。

4. 服务标准:严格遵循《迪庆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州、县各级医保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秉持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审核结果真实、准确、完整,服务流程规范、高效,所有服务成果需通过我局组织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需在我局指定期限内整改至合格,整改费用由响应方自行承担。                                        

5. 服务期限:2026年3月20日—2027年3月19日(合同履行期1年),若因工作需要延长服务期限,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其他要求:服务期间,响应方需服从我局的工作安排、调度和管理,配合完成医保基金监管相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严格保密工作中获取的医保基金数据、“两定”机构信息、参保群众信息等敏感数据,不得泄露、篡改、转借,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响应方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医保基金监管、医疗服务评估、病历审核、医疗费用核查等相关业务),复印件需加盖响应方公章,原件备查。

2. 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条件及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不少于5名具备医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医保审核从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6年1月—2026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签章),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原件备查;确保人员稳定且能全程参与本项目服务,服务期间不得擅自更换核心工作人员,确需更换的,需提前书面报备我局,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3. 近3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曾参与国家医保局组织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工作不少于3次,需提供清晰可查的检查任务通知书、参与证明、验收材料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方公章),原件备查,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询价响应期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之日止)的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响应方公章),查询结果需清晰可辨,无相关失信记录;若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立即取消响应资格。

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响应方将本项目服务转包、违法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不允许挂靠、借用他人资质参与报价,否则取消其响应资格、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6. 近3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规从业记录,未因医保监管相关服务违规被相关部门处罚,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响应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若经查实存在虚假承诺,取消响应资格、成交资格,并列入我局合作黑名单。

四、报价及响应文件要求

1. 响应文件组成: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响应方公章,整体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响应方公章,并注明“2026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检查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方全称”“联系人及电话”),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参与,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签字确认);

 - 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医保相关病历审核、基金监管等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付款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专职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近3年参与国家医保局专项检查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 数据保密承诺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严格保密工作中获取的敏感数据);

 - 正式报价单(需列明总价、分项费用(如人均服务费、差旅费、培训费、耗材费、税费等)、服务周期等详细信息,无隐藏收费、无额外附加条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 服务方案(含服务流程、人员配置、质量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应急处置方案等,加盖公章)。

2. 报价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报价单,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监管费用、数据分析费用、人员费用、差旅费、培训费、耗材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一次性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3. 报价有效期:请明确报价的有效期,以便双方后续谈判及合同签订。有效期内报价不得擅自调整,若响应方擅自调整报价、撤回响应文件,视为违约,取消其响应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我局合作黑名单。

4. 付款方式:最终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5. 响应文件要求: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与副本需明确标注,内容完全一致,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电子版需为PDF格式,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且无加密、无损坏;响应文件需清晰、完整,无涂改、无遗漏,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5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不符合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的,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我局不予受理,且不退还响应文件。

2. 提交方式:

 - 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PDF格式,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发送至邮箱524940262@qq.com,邮件主题统一注明“2026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检查项目响应文件—XX公司(公司全称)”,邮件正文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快递单号(如有);电子版发送时间需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逾期发送视为无效。

 - 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与副本需明确标注,按要求密封包装后邮寄至德钦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收件人:此里边宗,联系电话:13988788651;邮寄方式建议选择顺丰、EMS等可追踪物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签收视为无效提交,响应方自行承担邮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延误、丢失、损坏等)。

3. 响应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需完全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一经提交,不予退还,响应方自行留存备份。

、联系方式

联系人:此里边宗

联系电话:1398878865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咨询邮箱:524940262@qq.com(咨询邮件需注明“2026年医保基金监管检查项目咨询—XX公司”)

联系地址:德钦县升平镇巨水村德钦县医疗保障局

、其他说明

1. 我局对各响应方提交的所有资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询价评估工作,不用于其他任何用途,响应方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2. 响应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若存在虚假信息、伪造佐证材料、虚假承诺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响应资格、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我局合作黑名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3. 本次询价不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答疑会,响应方如需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服务范围等相关事宜,可通过本公告列明的联系方式咨询,我局将如实告知相关信息;响应方自行对服务地点、服务要求进行了解,因未了解清楚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响应方自行承担。

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德钦县医疗保障局所有,若因政策调整、工作安排变动等原因需变更公告内容,我局将在相关平台另行发布更正公告,请响应方密切关注。

5. 本公告在德钦县人民政府网、德钦县医疗保障局官网同步发布,发布期限自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4日。


德钦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5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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