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及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关于“至少每三年对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的要求,根据《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法律法规,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组织编制了《德钦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德钦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版)》、《德钦县乡镇级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预案(2025年)》,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于2025年11月14日通过专家评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德钦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
2.《德钦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版)》
3.《德钦县乡镇级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预案(202年)》
德钦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