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云岭乡人民政府按照迪政发〔2022〕84号文件相关规定开展污染土地整治与农户补偿工作,现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我乡已完成南佐铅锌矿选厂遗留场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一是清除销毁种植的农产品,对超过农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值的9.4亩地块内现种植的农作物清除销毁,防止市场流通;二是云岭乡人民政府先期对该选厂的历史成因及土地属性进行调查,按土地类别开展分区管控并安防标识牌,加强监管定期巡查监管;三是制定完成《德钦县南佐铅锌矿选矿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整改方案》;四是经监测空气质量已达标,之后将对南佐铅锌矿选厂遗留场地开展一次是否存在挥发性污染物的监测。
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云岭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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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德钦县云岭乡玖农顶
德钦县云岭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