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德钦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案的答复
李春代表:
您在德钦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议的第9号关于解决甲功村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羊拉乡甲功村2020年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于“2019-2023年期间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行政村5年内不允许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的政策限制,加之2024年项目(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提升改造1万亩)已落地实施,故2024年无法通过项目予以解决。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甲功村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条件成熟时我局会积极申报项目并纳入2025-202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争取在2025-2027年逐年给予解决;或通过“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纳入德钦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予以解决。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电话:13618877077 联系人:赵钦澄副局长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县政府办公室、联名代表。(共印3份)
附件6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 李春 | 通讯地址 及 电 话 | 羊拉乡 13988793007 | |||||
承办单位 |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0887-8412955 | |||||
对人大建议第9号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 无反馈意见 | ||||||||
总评价 | 满意 | √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说明:您对该单位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或者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 在此表中说明,并寄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县政府办公室,以利我们改进工作。邮政编码:674500 电话号码:8412190 8412128(传真)。 |
面商图片:
向李春代表做关于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议的第9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