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26585E/202200403
文  号
来 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2-10-27
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教育收费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10-27 08:52     浏览次数: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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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按照省、州、县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工作安排,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检查重点如下:

(一)依法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等违规问题。

(二)检查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中学违规收取补课费;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亲子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学校以家委会名义将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如试卷、资料、取暖降温、饮水、校园保洁和安全保卫等费用转由班(家)委会收取,以及强制、诱导、暗示学生或家长摊派相关费用的行为;落实国家各项优惠减免收费政策情况。

(三)检查不履行收费公示问题。重点检查学校学费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各类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等收费公示情况,特别注意学校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以及对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和水电费优惠政策未公示收费等问题。

二、检查情况

主要通过现场检查价格公示栏、查文件、询问老师、学生、家长、发放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

(一) 德钦县幼儿园收费情况

1、托幼班保育费400元/学期,并公示在幼儿园公示栏里,幼儿意外伤害险是在各家长自愿基础上进行收取并交纳,没有强制要求;幼儿伙食方面,是按天计算,每人每天收取6元的餐费,每月的伙食费都是在月底时家长亲自到事务处上交当月伙食费。

2、收费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无乱收费现象。

3、检查发现无其他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二)德钦县示范小学收费情况

1、免费课后辅导,由学校统一购买保险,伙食费每生每餐4元,每周一结算,由家委统一收费;各班教辅由家委统一收费购买。

2、检查发现无其他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三)德钦县中学收费情况

1、各班教辅学生同意后由新华书店直接带到学校,由学生直接向书店购买。

2、伙食费农村户籍的学生由政策资金补贴,双职工子女和州外户籍学生收290元/月,营养餐自愿选择,需500元/月。

3、检查发现无其他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一是各学校的收费、政策补贴等公示不全,已要求各个学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醒目处予以公示,增强了收费透明度;二是缺乏主动自查自纠和主动规范整改的内生动力。

通过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发现各学校都不存在乱收费现象,无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具等现象的发生,无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各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达到了规范收费行为的目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的日常检查工作,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切实规我县教育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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