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自查自验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示日期  | 2025年9月29 至2025年10月5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违法案件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以“林长制”为抓手,层层压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建立天然林数据库,科学划定天然林管护责任区,对天然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  | ||
整改情况  | (一)强化森林督查体系建设,织密天然林监管网络 1.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督查机制2.完善督查问题闭环处置流程3.开展专项督查行动 (二)规范采伐许可受理管理,从源头遏制非法采伐 1.严格采伐许可审批标准2.强化采伐后续监管3.推进天然林生态修复4.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加强天然林管护队伍建设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2025年9月28日,德钦县林草局邀请德钦县自然资源局、德钦县农业农村局、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县分局组织开展相关验收工作,自查结论:合格。  |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罗军 0887-8412482 电子邮箱:504722014@qq.Com  |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