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876A/202000015
文  号
来 源
供销合作社
公开日期
2020-06-17
德钦县供销社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7 15:40     浏览次数:7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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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德钦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德钦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3

德钦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供销合作社、盐政、农业、农村经济,农业生产资料等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研究拟定全县供销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全县盐政执法和盐务管理。

4.负责对基层社、县级公司中层干部的考核、考察和聘任。

5.负责全县供销系统的行业管理、资产管理,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

6.负责县级以下农村流通服务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

7.组织、协调、指导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供销社机关行政事务和公文信息处理工作,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负责全社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完成办文、办会、办事三大任务;建立健全全社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社机关的各项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做好公文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督办、档案、保密、信访、文印和接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财务统计资产管理股。组织实施国家、上级供销合作社、县政府有关财务、会计、统计、审计、税务、信贷的法律、法规;指导管理供销社系统财务、统计、审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合作发展基金、社员股金和社有流动资金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拟定供销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和各项专项基金的提取、管理,使用办法;负责股金的发展、管理使用办法的拟定工作;负责县供销社机关资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对社属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财会工作指导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系统内会计、统计的月、季、年度报表汇总工作,适时提供财务数据、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社有资产进行管理、监督,防止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和壮大合作经济,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增强为“三农”服务的能力;负责系统内的统计工作,计划报表的收集、编制,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组织《统计法》执法检查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审计法》,查处违纪违章行为,组织实施对所属社有企业和县供销社负责人任职期间的审计监督工作。

3.合作指导股。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经营服务措施办法,指导社属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工贸农一体化建设,发展行业协会;收集整理经济政策、信息,提供交流服务,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食盐等经营进行协调和行业管理,开拓发展项目和加盟企业,发展壮大供销合作社规模和实力;确保系统内农村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新网工程”建设,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参与制定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副产品的产销,储备和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等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规划;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市场体系建设,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系统内龙头企业的结构调整、培育龙头企业的发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帮助企业申报省社和总社名牌产品;指导全县供销社的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处理企业改制后的各类遗留问题。

4.盐务管理股。承担盐业行政执法管理职能,负责盐业法规实施、盐政队伍建设、食盐零售许可证管理和盐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流入市场;负责全县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掌握市场购销情况,维护食盐安全与市场稳定供应;负责全县盐业统计工作,做好各类数据、信息的收集、综合、编报、分析和发布;负责盐款的催收工作,及时处理盐产品购销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确保盐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保持我县食盐市场持续安全稳定供应。

2020年继续把食盐安全供应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确保盐业体制改革顺利推进。认真落实食盐储备,保持企业合理库存,确保食盐货源充足。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好对辖区内的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依法依规执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与当地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二)抓好责任,进一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落实。

县社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支部领导组织协调,各办公室各负其责,依靠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和带动行风、政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专题活动与完成本单位、本科室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抓好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进一步做好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改革方案稳妥推进。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及运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好社有企业换届后衔接及新一轮招租等工作;完善基层社有企业体制机制;稳健发展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严格落实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监事会、理事会机构,健立“三会一体”的组织管理体系。

(四)抓好维稳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积极开展安全检查,落实责任制,彻底整改安全隐患,确保集体财产不受损失;认真调解好各种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4.19万元。

与上年对比下降51.97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调走一人,相应财政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1.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7.56万元,上年结转14.1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56万元(本级财力197.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下降51.97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调走一人,相应财政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7.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56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46.88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为调走一人,相应部门预算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97.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72.25万元:1.工资性支出131.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22万元,各项津补贴102.9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18万元)。2.社会保障缴费40.9万元(其中:养老保险缴费16.4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82万元,失业保险缴费0万元,工伤保险缴费0.05万元,生育保险缴费0万元,行政医疗保险缴费8.16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4.3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0.1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1万元:住房公积金13.06万元,体检费0.3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9万元:公用包干经费3万元,工会经费2.18万元,福利经费0.0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5万元,公务用车租用费0.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暂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万元,较上年增加1.32万元,增长1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0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较上年减少1.98万元,下降1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预算下降的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较2019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而公务接待费由机关运行经费的30%提取。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县委出台的有关规定,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支出,安排正常工作中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实行严格控制,因此2019年未列年初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0.6万元,原因是因为较上年调走一人,按照在编在职人员定额标准年人均0.6万元计算得出。其中根据机关运行经费3万元的30%计算出的0.9万元用于正常工作中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342200147500111

附件4.德钦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0061711050343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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