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336101000
德钦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
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
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藏)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藏)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藏)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藏)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藏)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德钦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县委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德钦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医疗应急股)、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股、医政股(人事和行政审批股)、医政股(人事和行政审批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股、中(藏)医药管理股、规划发展与信息股,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德钦县人民医院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妇幼保健院
4.卫生监督所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佛山乡卫生院
7.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云岭乡卫生院
9.燕门乡卫生院
10.奔子栏镇中心卫生院
11.羊拉乡卫生院
12.霞若乡卫生院及拖顶乡卫生院
13.巴迪乡卫生院
14.叶枝镇卫生院
15.德钦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分别是:
1.德钦县人民医院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妇幼保健院
4.卫生监督所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佛山乡卫生院
7.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云岭乡卫生院
9.燕门乡卫生院
10.奔子栏镇中心卫生院
11.羊拉乡卫生院
12.霞若乡卫生院及拖顶乡卫生院
13.德钦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不一致原因为2024年行政区域划分,将原属于维西县的划分至德钦县。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9人;经费自理人员43人。
车辆编制28辆,在编实有车辆2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清廉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德钦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清廉医院”“清廉机关”建设的通知》,明确医疗系统“清廉”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及相关要求,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和谐氛围。全县医疗系统因地制宜,从净化、美化院容院貌入手,将廉洁元素融入医院文化内涵,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三是深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完善了《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32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四是建立“四项机制”,规范清廉建设。建立了廉政承诺、投诉查处、患者满意度评价及财务严格管理四项机制。2024年度内,共签订了486份廉洁承诺书,并受理了3起投诉案件,其中包括2起关于酒店卫生的投诉和1起关于一呼即办平台服务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的投诉,均在投诉后30分钟内进行了规范处理并反馈。五是深化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医院实现阳光运行。我们加强了医院在人员、财务、物资、事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能够清晰明了地进行消费。五是以县人民医院作为‘清廉医院’建设的示范点,以此为切入点推动整体工作。我们围绕党建、行业作风、管理运行三大内容,细化为21个问题,并针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从10各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巡查工作。同时,完成了医保飞行检查,并对涉嫌不合理收费的9项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德钦县第二人民医院康养医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政府专债资金8000万元及政府基础设施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建设二院康养中心及相关医疗、办公设施设备购置。按照二级综合医院等级标准要求,参照德钦县人民医院制定所需配备医疗设备采购方案,已完成康养医疗服务中心主体建设、室外附属部分施工及永久支护工程(与水务局交叉部分)正在施工外的所有项目内容。通过三甲医疗机构对县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政策,积极与上海嘉定区卫健委对接,5名临床骨干专家和医务管理者对德钦县第二人民医院的科室设置及运营工作进行了全面指导,并于11月23日正式运营。二是积极推进德钦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通过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现医疗设备、医疗技术、医疗人才等方面的共享,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了医疗机构间的协作与交流,从而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了就医群众的满意度。目前,已争取到沪滇帮扶资金1000万元用于建设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德钦县医共体实施方案已形成并报政府常务会议,完成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一期)建设,具体包括:德钦县人民医院功能十三个系统,His系统、EMR电子病历系统、Lis系统、临床路径管理系统、手术麻醉监护系统、合理用药系统、用血管理系统、医院管理系统、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智慧医疗支付平台、微信公众号、病案管理系统。基层卫生院使用系统: 基层云HIS系统、基层云LIS系统、基层云PACS系统、基层云EMR系统。已完成初验,项目正在试运中。三是为满足辖区群众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近就医需求,投资170余万元,在古水电站和旭龙电站营区分别建设了佛山乡卫生院第二门诊(5月10日正式挂牌)和羊拉乡卫生院第二门诊(10月30日正式运营)。四是积极谋划新县城建设项目。根据县搬迁指挥部关于做好项目谋划的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我局全面梳理并提交了卫生健康系统新县城搬迁建设项目谋划申请,具体包括新建县医院、中藏医院(占地面积 64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含监督所)(占地面积 12.15 亩)、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占地面积 22.05 亩)、社区服务中心(占地面 积 4.5亩)和迁建叶枝镇中心卫生院(占地面积 4.95亩)等5 个大型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包括:各医疗单位医院门诊、急诊、医技楼、住院部、感染楼、发热门诊楼、实验楼、业务用房、附属设施建设及绿化和设备采购等;建筑总占地面积 107.65亩(7.17公顷),预算总投资2.51亿元。
(三)全面提升县级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合理分配9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其中100万元用于提升县医院高原病诊疗能力,800万元则分别用于县人民医院的重点专科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提升和重点专科建设。二是提升县医院医疗服务质量,部署好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复审工作,积极申报“输血科”薄弱专科建设;同时,实施专科提升计划,引导县医院强化专科能力,并积极申报州级重点专科(骨外科)。三是积极推进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按国家要求将县人民医院纳入考核范围,强化考核数据质控,并组织参加相关培训。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一是合理分配中央、省、州、县专项补助资金1862.304万元,主要用于各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卫生健康项目、家庭医生签约、基本药物零差价等方面,确保了各医疗机构资金保障。二是优质高效完成“一中心一站”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包含社区服务中心)均已完成慢病管理中心建设,8个乡镇卫生院已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云岭乡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于离县城近未建设心脑血管救治站)。投入200万元项目资金,统筹推进了羊拉卫生院和云岭乡卫生院的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建设,以及佛山乡卫生院、拖顶乡卫生院、燕门乡卫生院和叶枝镇卫生院的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截至目前,羊拉卫生院、云岭乡卫生院的心脑血管救治站拓面建设,以及佛山乡卫生院、燕门乡卫生院的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已顺利通过州级复审;拖顶乡卫生院的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也已通过县级评审,报州级备案。三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创等达标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0家基层医疗机构中,奔子栏镇中心卫生院、燕门乡中心卫生院、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巴迪乡卫生院、叶枝镇卫生院5家达到省级甲等卫生院标准,云岭乡卫生院、羊拉乡卫生院、拖顶乡卫生院、霞若卫生院、佛山乡卫生院5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基本标准率为100%。同时,统筹推进村卫生室基本能力达标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总共有21家村卫生室达到基本能力标准。
(五)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效防控传染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建设我县基本公卫队伍业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今年4月组织全县80余名县、乡、村基本公卫业务工作者进行疾控综合业务培训。县疾控中心外派4人至云南省疾控中心、上海嘉定区疾控中心进行为期1月的学习,以增强疾控人才队伍的专业能力。二是切实加强免疫规划工作。①调整并充实了县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组织架构。②加强预防接种规范。目前我县共有11个预防接种门诊,其中2个为村级接种点。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接种单位等级评审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的要求,各接种单位积极开展接种单位等级创建工作,6个接种点通过二级接种单位评审,2个村级接种点通过一级接种单位评审,其余3个接种点已对照州级反馈问题完成整改,目前正等待州级验收;③规范开展免疫规划工作,着力提升接种率。联合县教体局开展了德钦县2025年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对未接种或漏种儿童开展接种工作,提高接种率;同时按照二级接种点要求各接种点每周3天开展接种工作,方便群众接受接种安排。三是积极开展消除麻风病防治工作。为确保在今年年底实现麻风病消除目标,今年年初印发了《2024年德钦县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任务指标》。今年7月份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四是加大性病、艾滋病防治力度。积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性病、艾滋病健康宣传教育与动员检测工作,做好行为干预 ,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另外,今年我县六个乡镇被列为省级梅毒防治工作重点地区,按照上级要求,强化了对高危及重点人群的定期监测,并优化了梅毒患者的转介治疗流程。截至目前,我县艾滋病感染者为95人,均纳入管理,治疗89人,治疗率达93.6%。关爱救助了22人,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感染者6人,1人自愿退出低保,另有1名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得到了救助。领药及告知过程中开展遍访工作。是继续加强重精管理工作。今年6月初安排县医院精神病管理医生到全县各个乡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评估、筛查工作。截至2024年底,共有247名在册患者,管理率达100%,规范管理率也达到了96.76%。其中,243人正在服药,服药率为98.38%,规律服药的有200人,占比80.97%。精神分裂症112人,服药111人,服药率99.11%,规律服药85人,规律服药率75.89%。
(六)强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坚持实施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强化医疗队伍建设,通过培养农村订单定向生、派遣骨干医师培训、招聘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方式,不断填补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板。德钦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已培养63人,其中39人完成规培并上岗,2025年计划再招录4人;同时,选派42名年轻骨干医护至省内外三甲医院进修至少一个月。此外,6月下旬将借沪滇帮扶项目,分两批组织60名医务人员赴上海短期培训。今年共引进15名紧缺医务人员,涵盖事业单位招聘6人、大学生村医专项1人、高层次人才1人及县医院自主招聘7人。举办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共计133人,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24人。
(七)持续推进“组团式”帮扶工作。充分利用“十四五”期间“组团式”帮扶、“沪滇”合作项目,结合我县实际,积极争取三甲医院专家到我县开展帮扶指导工作,目前,县医院共有18名帮扶专家(组团式11名、玉溪对口2名、上海对口5名),有效缓解了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同时,在帮扶专家的传、帮、带、教下,也培养出一批本地年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对我县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疗质量管理能力提升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八)加强中藏医药发展,发挥中藏医药在卫生健康事业中的优势。加强中藏医药发展,发挥中藏医药在卫生健康事业中的优势。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力度,将符合政策规定的中藏医药服务技术、项目、制剂等纳入报销范围。根据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相关通知,该县人民医院院内自主研制的加味珍珠丸、珍珠安神丸、松石疏肝丸、坐珠健胃丸、如意通络丸5种贵重类藏成药已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充分利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州级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德钦县拖顶乡卫生院和2024年奔子栏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基层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在2024年10月份通过州级验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建设及投入使用8个中藏医馆,县人民医院设立了中藏医科和院内设有制剂室,开放床位15个。目前县人民医院能够提供中藏医适宜技术19种及以上,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藏医适宜技术8种及以上,村卫生室正常开展中藏医适宜技术5项,于9月、12月开展三期中藏医适宜技术培训,参训80人次,有效提高德钦县中藏医医疗服务能力。
(九)全面推进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工作。全面落实生育支持项目,积极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申报完成一次性生育补贴114户,育儿补贴115户。扎实推进1家托育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在托婴幼儿17人。加大妇幼健康服务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方面,全年任务能达标,婚检497人婚检率92.82% 。
(十)全县健康县城建设暨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有序推进。全县健康县城建设暨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继续实施“健康德钦”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与习惯,着力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其间,多次联合协作单位,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重点场所卫生、健康教育促进、食品饮水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及病媒生物防控等关键环节,开展实地随机督查。二是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根据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标准和评分表对县卫生监督所、县残联等7个单位开展评估,目前均达到创建标准。三是根据2024年7月15日发布的《云南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4年度州市健康云南行动及健康县城建设指标考核细则的通知》,云南省在健康县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在51项健康县城考核指标中,有44项为达标项,其中已达标40项,未达标11项;在34项国家卫生县城考核指标中,已达标30项,未达标4项。这反映了云南省在组织保障、改善健康环境、控烟禁烟、健康促进环境等方面的努力和成效。
(十一)依法履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一是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通过严格执法资质、完善执法程序、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执法公平公正。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我们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定不移地秉持执法为民的理念,深入实施说理式执法和柔性执法策略,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在业务层面不断强化服务指导,努力探索监督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佳结合点,形成了‘执法普法并行不悖,服务指导协同推进’的监督执法新理念。三是依法履职尽责,推进监督执法。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等工作重点,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监督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将经常性卫生监督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打击医疗乱象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截至2024年11月11日,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环境卫生洁净指数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累计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569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员1138人次。在国家“双随机、一公开”卫生监督抽查工作中,任务完成率和完结率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了卫生监督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检查中发现问题12个,立案查处1家,下达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限期整改。截至11月10日,立案查处的单位已结案,发现问题的单位已按要求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6件,其中警告4件,罚款2件共计罚款金额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186元。处理投诉举报4起,调解1起。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行窗口“一站式”便捷办理。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许可434件次。其中办理了11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69件,延续26件,变更及注销共18件);医师注册业务共54人次(新注册22人,变更备案30人次,注销2人);放射诊疗许可证2件;护士注册业务60人次(新注册15人,延续31人,变更14人,三区三州无新注册)。新审批医疗机构9家(均为诊所),取消诊所备案2家,完成医疗机构延续校验50家,变更12家。乡村医生再注册4人;预防接种证延续20人,新办4人。老年证办理106件。签订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185份。五是全面开展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精心谋划,科学统筹,积极推进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2024年度德钦县国家随机监督检查任务82家,其中公共场所监督任务69家,生活饮用水监督任务1家,职业卫生监督任务1家,放射卫生监督任务1家,学校卫生监督任务1家,医疗卫生监督任务3家,传染病防治监督任务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任务2家,妇幼健康监督任务2家。截至2024年11月11日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已完成2024年度所有“双随机”被监督单位的监督及抽检任务,所有卫生监督抽样检验报告已送达被抽检单位,并成功上报至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信息平台,双随机工作中,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89人次,查处行政处罚案件3起;其中公共场所2起,妇幼健康1起,3起均为警告,双随机任务完结率100%。六是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以季度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进行单独考核,目前已完成3个季度考核督导工作,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已编制详细总结并反馈给各乡镇。
(十二)开展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集中开展自查自纠3轮,涉及自查机构15家(审计局、公安局不涉及),在岗职工自查自纠1006人次,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256人次,自查自纠收集问题数为零。在完成阶段性自查自纠基础上,坚持边自查边整改,将自查自纠贯穿集中整治工作全过程。全县纳入整治范围的17家机构召开思想动员会议26场次575人次,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讲清整治重点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共开展警示教育17场,覆盖583人次。做好认真总结、持续整改阶段工作,确保工作的有效衔接。
(十三)持续做好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重大事故的两次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州、县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排查并整治卫生健康系统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4年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消防大队、县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组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特种设备运行维护、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安保力量、规范诊疗等方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做到安全生产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21475124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043710.31元,占总收入的75.92%;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39654981.21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18.47%;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052558.39元,占总收入的5.6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6513612.00元,下降26.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6711752.92元,下降34.72%;事业收入增加1781874.52元,增长4.70%;其他收入增加8416266.40元,增长231.45%。
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较上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为当期 增加挂接专债单位自有资金1108313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207540091.37元。其中:基本支出149158182.8元,占总支出的71.87%;项目支出58381908.57元,占总支出的28.13%;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4343500.64元,下降28.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45573.18元,下降6.66%;项目支出减少73697927.46元,下降55.80%。
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较上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158182.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940167.92元,占基本支出的79.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218014.88元,占基本支出的20.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381908.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2929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387818.25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乡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项目经费3771013.45元,主要用于卫生院下乡、宣传经费等。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经费21484725.21元,主要用于卫生院日常办公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项目经费4530694.36元,主要用于卫生院日常办公支出。
医疗废物处置补贴经费53万元,主要用于规范我县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废物处置工作,逐步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处置规范的医疗废物长效管理机制,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补偿经费250万元,主要用于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自2011年6月开始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并享受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补偿政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043710.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XX%。与上年相比减少86,711,752.92元,下降34.72%,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3744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年初预算16573496.98元,完成年初预算81.68%。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995566.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卫生健康局开展工作的各项经费,差旅费、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公车维修、报刊费、公益性工资等。年初预算99567955.11元,完成年初预算130.5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类10280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6845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初预算9246392.18元,完成年初预算99.16%。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3200元,决算为366057.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2622.27元,下降29.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500元,决算为349745.4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54%,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700元,决算为163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6%,完成年初预算的45.69%。
上下年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8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 104299.27 元,下降2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323元,下降74.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31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 48323元,下降74.7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3200元,支出决算为248546.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5800.46 元,下降40.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500元,决算为244566.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700元,决算为39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厉行节约的原则,接待费发生较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上下年度均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8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5821.46元,下降28.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179元,下降91.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厉行节约的原则,接待费发生较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下乡、下基层卫生院、下项目实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XX人。主要用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督导组、州级病媒生物防制复审、迪庆州创建国家卫生县督导检查、省卫健委赴迪庆州调研医疗机构搬迁和接受支援有关医疗需求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069.72元,比上年增加52426.07元,增长12.6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钦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152958309.71元,其中,流动资产29808844.15元,固定资产67244008.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3301082.45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33932.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076040.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73486.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4559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27889.7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3523.1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9573.1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