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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分别是:
1.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4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权益维护和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一是严格做好退役军人信访事项的转送、交办,深入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化解攻坚,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全县接待各类来信来访20人次(均为政策咨询,当事人均已得到满意答复),局党组班子成员接访下访10人次,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0件、化解10件,化解率100%。按时完成上级交办及系统内信访事项,全县退役军人信访态势趋于稳定;二是进一步强化网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处理舆情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网络评论员队伍的应变能力、组织能力、战斗能力以及正能量传播能力,常态化助力营造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良好网络舆论氛围,全县共有网评员12人,为舆情工作提供了力量保障;三是聚焦帮扶解困,提升困难退役军人生活保障水平,开展2024年“情暖老兵·关爱帮扶”慰问困难退役军人活动,为14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关爱基金2.55万元,为2名医疗困难人员救助0.7万元。
(二)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完成
一是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任务。做好1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档案接收、系统录入、两保接续、安置落户等接收工作,及时开展返乡欢迎仪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同时落实发放上年度2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3.21万元;二是完成4名集中移交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档案接收、档案审核、量化评分、公示、系统录入、两保接续、安排工作等接收安置工作,开展好适应性培训,落实发放4名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正常待遇1.2万元,4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于2024年9月份安排到事业单位岗位上;三是不断拓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按照即退即训的要求,开展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聘请专业教师、就业创业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和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宣讲政策,同时2024年度共组织2场线下招聘会和一场岗位推介会,设置岗位一百多个,大大提升了近几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率。此外不断加强教育引导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全县共涉及2人,其中1名考取了公务员岗位,1名考入了事业单位。四是做好自主择业及逐月领取退役金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完成了46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度确认工作,并为47名自主择业和逐月领取退役金军转干部落实医保和大病保险参保政策,缴纳资金达到110万元之多。完成发放逐月领取逐月领取退役金军转干部退役金10.8万元,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看望慰问活动;五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开展。2024年共组织1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六是不断加强军休干部管理服务。2024年度共计发放4名军休干部退役金146万元,同时,对一名困难军休干部进行了帮扶,代为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总计3万多元,进行医疗救助0.8万元。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军休干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看望慰问活动。
(三)拥军优抚、纪念褒扬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以重大节日和特殊节点为契机,元旦、春节及八一期间,积极响应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政策,全县慰问优抚对象459人次,发放慰问金7.81万元。二是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保障合法权益。积极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各类抚恤补助、医疗保障资金的兑现发放,2024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4人61.97万元,1至10月份已按月足额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3605人次342.66万元,发放困难补助共1863人74.52万元;三是按照现役军人基本优待条例、立功送喜报相关办法,联合人武部对我县2024年度立功授奖现役军人31名开展送喜报活动,发放立功受奖褒扬金0.95万元;四是截止2024年11月4日,为符合条件的85名优抚对象结算医疗补助6.21万元;五是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优良革命传统,传承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德钦县积极开展2024年清明祭英烈祭扫及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接待来现场祭扫1300余人;六是根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常态化开展受理申请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工作,截止11月,申请受理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审核通过20人(其中定期参战生活补助1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定期生活补助13人,伤残抚恤关系转移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人、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2人);七是新兵入伍发放光荣牌,2024年德钦县新兵入伍共20人,局领导参加新兵入伍座谈会、欢送会,并为20名新兵入伍家庭完成悬挂光荣牌。八是2024年4月,德钦县革命烈士陵园国有土地不动产划转至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并确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四)基层服务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加强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流程,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标准化服务。严格按照“五有”要求,持续抓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常态化开展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工作,推动服务保障体系实现从“有”向“优”转变。
(六)开展正向激励,双拥氛围更加浓厚
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继承和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巩固提升双拥成果,健全完善推进机制,县域内军地互相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军政军民关系融洽,未发生军地军民纠纷。一是为了充分体现“民拥军、军爱民”的双拥工作的社会氛围,2024年8月13日,对已签订“军人驿站”合作协议的仁安酒店等6家酒店进行授牌;二是聚焦部队实际困难,倾力服务部队练兵备战。完成2024年军地任务“双清单”征集工作,了解部队及驻地官兵实际困难,及时向领导汇报,纳入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目前正根据县委议军会议提出的双清单内容落实筹划;三是开展欢送退伍老兵慰问活动,并发放了价值2600元的慰问品;四是在元旦、春节及“八一”建军节期间组织慰问全县三个驻军部队及消防救援大队,送去慰问品合计11.35万元,充分展现了军民一家、军地一家的良好双拥共建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627180.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37180.39元,占总收入的98.6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3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84729.50元,增长10.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04729.50元,增长9.8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80000.00元,增长72.73%。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申请到几项新项目,故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特定类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3627180.39元。其中:基本支出3099386.44元,占总支出的22.74%;项目支出10527793.95元,占总支出的77.2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84729.50元,增长10.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0816.00元,增长3.02%;项目支出增加1193913.50元,增长12.7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申请到几项新项目,故增加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特定类项目,故各经费与往年相比较,呈现上升趋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9386.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19869.66元,占基本支出的94.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516.78元,占基本支出的5.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27793.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德财社〔2024〕1号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生
活费:810.00元,主要用于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病故的军人的遗属生活补助方面。
2.德财社〔2024〕149号(第一批)2024年优抚对象省级经费1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的补助。
3.德财社〔2024〕17号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4.德财社〔2024〕20号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经费和州级经费:79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5.迪财社〔2024〕16号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第一批)中央经费:499172.37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6.德财社〔2024〕2号2023年(第二批)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6441.86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7.德财社〔2024〕148号优抚对象补助中央经费预算(第三批)经费:92649.26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8.迪财社〔2024〕16号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第一批)中央经费:98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9.德财社〔2024〕17号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10.德财社〔2024〕149号(第一批)2024年优抚对象省级经费:200077.5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11.德财社〔2024〕2号2023年(第二批)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48794.96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12.德财社〔2024〕148号优抚对象补助中央经费预算(第三批)经费:12557.46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13.迪财社〔2024〕16号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第一批)中经费:1236772.2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14.德财社〔2024〕20号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经费和州级经费: 2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15.德财社〔2024〕26号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经费:76820.89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6.德财社〔2024〕44号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经费:17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17.德财社〔2024〕64号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州级补助经费: 2181.58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8.德财社〔2023〕208号2023年中央优抚对象(第一批)补助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19.德财社〔2024〕2号2023年优抚对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经费:50000.00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20.德财社〔2024〕2号2023年(第一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21.德财社〔2024〕5号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州级补助经费:6064.77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2.德财社〔2024〕13号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经费:170557.78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3.德财社〔2024〕1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经费:49665.88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4.德财社〔2024〕1号烈士陵园管理专项经费:26804.20元,主要用于烈士遗属异地祭扫组织及烈士陵园管理人员经费等方面。
25.德财社〔2024〕32号2024年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专项省级经费:135207.4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
26.德财社〔2024〕59号2024年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州级补助经费:213936.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
27.迪财社〔2024〕16号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第一批)中央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28.德财社〔2024〕1号现役军人立功送喜报专项资金:28290.00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立功送喜报方面。
29.德财社〔2024〕1号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经费及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554768.00元,主要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经费及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方面。
30.德财社〔2024〕2号2023年省级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经费:20052.6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
31.德财社〔2024〕20号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经费和州级经费:12306.5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32.德财社〔2024〕2号2023年省级优抚对象补助结转经费:54436.3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33.德财社〔2024〕2号2023年(第二批)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0307.07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34.德财社〔2024〕19号2023年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时救助补助专项省级经费和州级经费:20121.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
35.德财社〔2024〕165号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专项省级经费:85751.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
36.德财社〔2024〕1号优抚对象丧葬补助经费:5264.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丧葬补助经费发放工作,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保障。
37.德财社〔2024〕17号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经费:67057.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优抚对象相关的补助。
38.德财社〔2024〕156号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经费:133504.70元主要用于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方面。
39.德财社〔2024〕127号军转干部解困补助(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助划转基数)经费:63010.20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方面。
40.德财社〔2024〕108号退役士兵安置省级补助(第二批及州级补助经费:6642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方面。
41.德财社〔2024〕77号2024年退役士兵安置(第一批)级补助经费:1107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方面。
42.德财社〔2024〕1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经费:47585.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等方面。
43.德财社〔2024〕111号(第一批)军队转业干部中央补助经费:12128.54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等方面。
44.德财社〔2024〕147号第二批军转干部补助中央经费:434.56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等方面。
45.德财社〔2024〕2号退役安置补助中央补助经费:21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补助等方面。
46.德财社〔2024〕131号退役安置中央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经费:105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补助等方面。
47.德财社〔2024〕146号退役安置补助中央经费(第二批)资金:166322.44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补助等方面。
48.德财社〔2024〕1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 15498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方面。
49.德财社〔2024〕1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保险费及最低生活补助专项经费:30998.56元,主要用于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保险费及最低生活补助方面。
50.德财社〔2024〕2号中央退役安置补助预算经费:12676.56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补助等方面。
51.德财社〔2024〕8号2024年退役安置补助中央经费:12618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补助方面。
52.德财社〔2024〕1号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经费:16035.00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离退休人员方面。
53.德财社〔2024〕8号2024年退役安置补助中央经费:2053.00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补助方面。
54.德财社〔2024〕2号2023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州级补助经费:75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州级补助方面。
55.德财社〔2024〕76号2024年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补助省级经费:75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及就业创业补助方面。
56.德财社〔2024〕9号2024年军队转业干部补助中央经费:119081.92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补助方面。
57.德财社〔2024〕163号自主就业军转干部保险补助经费:16176.19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军转干部社会保险补助方面。
58.德财社〔2024〕1号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会保险补助经费:11600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军转干部社会保险补助方面。
59.德财社〔2024〕65号2024年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专项经费:80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方面。
60.德财社〔2024〕155号下达退役军人事务局历年工作运转化解资金149973.6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历年工作运转方面。
61.德财行〔2024〕145号县人民武装部办公楼一楼发电机房和配电室改迁事项经费:184627.08元主要用于县人民武装部办公楼一楼发电机房和配电室改迁事项。
62.德财社〔2024〕134号下达解决驻军单位困难问题所需资金 163647.55元,主要用于解决驻军单位困难问题所需。
63.德财社〔2024〕18号2024年省委省政府慰问活动对下转移专项省级经费:477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度对驻滇部队、重点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的慰问,进一步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幸福感,巩固和发展全省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64.德财社〔2024〕1号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经费:112395.0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
65.德财社〔2024〕1号两站一中心业务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度服务中心和局本级基本工作,保障服务中心及局本级正常运转,更好地为退役军人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66.德财社〔2024〕96号“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座谈会及企业军转干部慰问经费:97367.00元主要用于“八一”建军节退役军人座谈会及企业军转干部慰问。
67.德财社〔2024〕1号双拥工作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在2024年度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解决驻军部队训练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增强驻地部队荣誉感和幸福感,加强双拥工作机构的经费保障,更好地开展双拥工作,加强学习调研
68.德财社〔2024〕31号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经费:
114899.47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69.德财社〔2024〕Z号2023年度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军人定期增资和有关调资经费:190000.00元,主要用于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军人定期增资和有关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37180.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1%。与上年相比增加1204729.50元,增长9.85%,完成年初预算的257.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6467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4%,完成年初预算的268.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4年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455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4年人员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795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人员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元,决算为1557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267.78元,增长113.0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元,决算为13623.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95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55%,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11.78元,增长8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56.00元,增长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956.00元,增长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元,支出决算为15579.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267.78元,增长113.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元,决算为13623.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9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重新修理启用公车,导致三公经费比往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导致公务接待有所上升的趋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311.78元,增长8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5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95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重新修理启用公车,导致三公经费比往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导致公务接待有所上升的趋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部门开展视察、调研、下乡、接待等日常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516.78元,比上年增加30791.30元,增长20.70%,主要原因是2024年差旅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事业及行政方面的日常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9750414.31元,其中,流动资产56290.27元,固定资产253680.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440443.38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0187.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104.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28.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23.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28.7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628.7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2003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