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432700101000
德钦县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
建立健全和理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森林资源的产权管理,建立以森林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市场和流通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森林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贯彻执行林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检疫管理和技术指导;
制定本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开发和全县科技兴林活动。
指导林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林业宣传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开发、山地综合开发等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2021年,我场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组织林场党员职工广泛开展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哲学思想,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好党员为目标,不断增强了林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践行“两学一做”不断提高林业在我县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林场工作实际,有序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学习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的自身条件,使党员在林场各项建设事业中起到了先锋模范和主力军的作用,有力的推动了林场事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我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德钦县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责任书》为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林场各项工作有序有规为出发点,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得到全面有效贯彻落实。一年来,林场在抓林业建设的同时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廉洁自律十不准”等重要准则,号召全场职工以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为荣,以违背职业道德为耻的做人情操。通过开展以上学习教育活动,全场职工队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
(3)团结一致,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林场党支部在开展工作中,充分认识林场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工作上做到了团结一致,共谋全局,合理协调的开展好各项工作的氛围。
2.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德钦县国有林场辖区经营面积436413.2公顷,国有林地管护任务面积为311879.3公顷,生态公益林面积311303.5公顷,商品林575.8公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中明确的“森林管护要采取措施将森林管护的任务落到山头地块,把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管护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要求,我场在原有确立的各森林管护片区负责人和专职森林管护员的基础上,根据今年林场人员变动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片区负责人和专职森林管护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做到了每个行政村都有林场职工负责和每个山头地块都有专职森林管护员的局面,实现了山有人负责,林有人管护的管理模式。
在森林防火期内,根据上级要求,林场各片区负责人全部下到各自负责片区蹲点带领片区专职森林管护员进行了《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资源林政等方面的政治宣传活动及巡视山林,排查森林火灾隐患的工作,并对林内从事施工,作业的单位、个人和经常出入林区的人员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我场充分利用录音广播、悬挂防火布标、入村进寨的形式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消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了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加强了森林防火值班室和森林防火物资器具等方面的完善和补充,提高了补救火灾的能力。
根据年度我场工作任务和目标,在公益林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因地制宜,结合我县气候条件规律,有序开展各片区的项目实施。在采购种苗的环节上,严格把关种苗质量。在项目实施前,认真做好项目施工人员的项目操作规程培训,规范项目作业流程和狠抓工程质量,同时加强了以往年度项目区域的后期管护和历年公益林建设项目的补植补造力度,确实保证了各年度公益林人工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通过全场职工的积极努力,全面完成了本年度的公益林建设任务。完成2021年度公益林人工造林1000亩,封山育林10000亩的前期落实地块、项目作业文本外业调查任务,并对2017至2019年度的人工造林项目地块进行了补植补造。完成2018、2019年度的封山育林项目区域内植被脆弱部分进行了人工培育促进更新和补植补造。签订项目区各级管护责任合同,落实管护责任,有效加强了项目区的管护力度。
根据公益林作业设计要求,完成各年度公益林项目的本年度自检自查工作。于2021年11月至12月中旬,场部组织技术人员对2018至2019年的人工造林,2017年至2019年度的封山育林项目进行了年度自检自查,根据项目管护合同,对项目验收达到合格的各分场、村委会、村民小组兑现本年度的管护经费。同时根据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项目地块现状情况,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和补植补造方案,力求各项目在建设期内达到设计要求,使之发挥更好的效益。
在全年开展公益林建设项目,森林抚育等工作之际,广泛宣传林业方针、政策,使之广大群众真正了解保护生态对社会对本区域的重要意义和长远利益。让广大群众自觉地加入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队伍中来,从而保障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得到安全。
3.林场建设管理
(1)完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通过国有林场改革后出现的新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德钦县以国有林场职工为主体,建立和完善了专职管护人员、专职森林扑火队,以各分场对专职管护人员负责监督管理,总场对各分场负责监督管理的森林资保护机制,确保权责到人。
(2)为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效,完善改进了总场、各分场的办公和生活设施,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同时升级专职管护员的野外巡护装备,给林场职工、专职管护人员提供舒适的办公和生活环境,为林场护林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4.提高素质建设和管理水平
(1)林场坚持贯彻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根据林场实际,不断抓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安全学习,通过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有力提高了全场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其次,通过召开职工大会完善林场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总场、分场以及各办公室的责任义务。在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之前,及时召开场部办公会议或场长办公会,根据各项目实施的特点,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和管理方案,保证项目实施的全局性和实效性。积极提倡和调动全场职工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各办公室的办事能力和效率,加强职工考勤、公务车辆,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2)在财务管理上,林场坚决执行层层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正确、合理。有效地杜绝乱批乱开支的违规行为。同时按要求对森林管护,公益林项目等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增强财务账目的透明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5人(注:在职不在编人员55人,为未转岗职工)(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08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2.23万元,占总收入的53.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26.59万元,占总收入的46.19%。与上年对比增加711.4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本年度按实际支出金额确认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6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96万元,占总支出的16.72%;项目支出1,972.32万元,占总支出的83.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28.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林场项目减少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5.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增资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1.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2.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4.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林场项目减少,导致支出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8.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28.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林场项目减少支出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33.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7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6.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5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96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6%。主要用于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经费1668.44万元和社会保险补助293.88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6%。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保险等支出292.67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6.4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1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5.58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58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在德钦县林草局列支,2020年在国有林场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是本单位为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机构,未单独设立资产系统,故资产与林业和草原局共同使用核算。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钦县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4236.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38.16万元,固定资产862.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6.78万元,无形资产79.7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2.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0.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236.77 | 3238.16 | 862.10 | 862.10 | 56.78 | 79.7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是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一般预算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机关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等。
监督索引号533422004327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