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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依法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负责城乡规划及城市勘测、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10)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2)组织拟定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及各项业务建设和管理;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民防空干部培训;组织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管理人民防空专用设备、器材的生产和引进;办理人民防空机构编制有关工作;战时承办组织全国人民防空的业务工作。
(13)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土地、矿产、城乡规划、水务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户外广告、招牌、灯箱、布标及宣传标语设置的规范管理;负责对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确实需要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的审批和规范管理;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和“门前五包”管理,依法查处市容整治和门前五包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综合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监督,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做好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方面的工作。
(14)负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15)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提升城乡生态品质。
1、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德钦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8000万元。
2、城乡“两污”治理。一是德钦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工程继续实施,并同意德钦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竣工验收,目前正在开展相关整改工作。二是德钦县城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续建部分继续实施,已累计完成建设管网6.5公里,完成投资800万元。实施德钦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投资800万元。
3、城市供暖项目。云南省片区供暖(德钦片区)工程,完成投资60000万元。
4、城市公厕建设管理。根据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新建城市公厕2座改造一座,其中新建两座工作均已旅游公厕A级标准建设,改建德盐桥公厕同样按照其标准实施改造,完成投资90万元。同时加强对县城目前运营公厕管理工作,落实厕所保洁、消毒、运行维护措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及“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标准。
(二)、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改善人居环境。
根据《德钦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及《德钦县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任务及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内容:共实施5个项目,投资8829.9万元。
1、行政村所在地卫生厕所提升改造。对全县44个行政村村委所在地的公厕进行提升改造,投资264.01万元,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改造任务6478户,投资6507.0228万元,在本县范围内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烈度地区住房(层数为一、二层)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房进行全面提升改造,不断提高我县农村农房抗震能力,同时,进行节能改造、功能改善、风貌保护提升及其他宜居性和室内外人居环境改造,农房抗震改造按“一户一方案”,鼓励农户自主进行改造,人居环境项目通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进行统规统建。
3、直过民族改厕改院改圈。实施454户,投资655.08万元,实现人畜分离,确保人居环境达到一档标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农村房屋提升改造。实施霞若乡月仁村申洛龙坡上组及夺松村罗拖六组农村房屋提升改造项目,投资21.83万元,切实改善居家环境。
5、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130.22万元,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系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推进城镇化。
1、棚户区改造建设。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任务全部完成,完成投资4255万元,完成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2521万元。2020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为193户,总投资2509万元,已开工建设。
2、租赁补贴发放。2020年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享受户1450户,每户每年补贴1284元,共发放补贴186.18万元。
3、保障性住房管理。根据新修订《德钦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方案》,新分配廉租房51套。完成全县2180套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
4、老旧小区改造。实施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700万元。
(四)、加强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促进建筑业规范有序发展。
1、加强建筑业市场行为管理工作。对新开工及在建的18个工程项目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项目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整改。共办理施工许可证25件,下发整改通知书30余份,停工通知书3份。
2、全面落实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完成消防设计审查备案5个,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5份、消防设计备案凭证5份,消防竣工验收备案5个,已在德钦县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备案但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有40个。
3、继续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2020年受监房建工程25项, 建筑面积42916.2㎡,总投资19596.81万元。总受监市政工程22项;其中新办理监督注册工程25项;竣工验收房建工程13项,建筑面积15735.11㎡,总投资5359.38万元;竣工验收市政工程6项;竣工备案17项,备案率为90%。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严抓疫情防控工作。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确保疫情期间各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在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环卫设施消毒力度、生活垃圾的收运频次、重点区域环卫设施及人员配备,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对果皮箱、勾臂箱、垃圾车、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填埋场、市政公共设施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以上。
2、强化市容管理工作。全面查纠辖区市容市貌违规行为,共查处流动摊点20余处,出店经营140余处、占道经营200余次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5余次;集中整治市容市貌11次,清除野广告15余处;查缺补漏“门前三包责任”,新签20余户;清理天地广场人行道违规停车50余次,并按县级安排结合周边商户的实际情况加固防车链子,进一步提高了行人安全。明确广告设置要求,对不规范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过街横幅、布幔广告等进行拆除。
3、加大公共设施的管理。由于县城地理条件的限制,路面窄加长下坡,加大了车子事故的发生率,今年撞坏路灯30余次、绿化带护栏8次、大小树苗70根、我局执法部门及时联系交警大队调取监控视频并进行修复工作。加大了机械化设备的投入力度,洒水雾化车,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对路面及时清理和冲刷,避免二次扬尘。使用护栏清洗车定期对道路中央隔离带护栏进行清洗,对沿线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及时擦,确保达到无残留垃圾、无漂浮垃圾、无积灰、路面见本色的要求。
4、加强管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复工复产的同时增加了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堆放次数。尤其是人行道上随意堆放建筑垃圾严重影响了行人安全,影响市容市貌,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我局执法股发现一次督促施工方及时清理,全年共清理建筑垃圾40余次,保障了行人安全及城市卫生。
5、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行动。一是制定了《德钦县住建局关于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德钦县实际情况,对建成区裸露垃圾清理、城乡公共厕所管理、公共场所洗手设施建设管理,做出了明确安排部署。先后完成县城旱厕改建1座,新建成洗手台4座。组织环卫人员针对县城内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卫生死角开展了多轮集中清扫。根据县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指示,对县城内所有公厕及洗手设施标识标牌集中统一制作悬挂。二是作为此次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中“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项工作牵头单位,我单位配合各成员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裸露垃圾清扫、旱厕改建及配套洗手设施建设工作。并结合省、州、县各级明察暗访工作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年底省级考核工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六)、优化服务,提升为民办事效能。
结合不动产登记局共审核了房产换证登记36份,存量房转让材料审核7份,继承3份,首次登记9份,商品房转让3份;开据房屋首套房证明345件;办理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许可23件,共收易地建设费502011元;办理网备网签共23份;每天报送德钦县房产交易日报、同时配合州住建局为州委组织部进行干部房产查核85份;共收公租房房租11份,共计348682万元;代收罚没收入32500元,代收垃圾处理费155690元;施工许可证共审批了25件。
(七)、以责任担当为目标,推进城建队伍建设。
1、深化学习,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责任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打造理想信念坚定、敢于担当负责、严守纪律规矩的干部队伍。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2、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三会一课”,落实纪律教育责任,全面推进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化日常管理,开展违规收借贷等问题专项清理。
3、完善机制,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完善支部党建阵地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1,00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72.50万元,占总收入的99.3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4.33万元,占总收入的0.64%。与上年度18,149.29万元对比增加2,857.54万元,增长13.60%。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预算只包含基本支出及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收入预算,其余的项目预算收入均为年度新增中央、省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政府基金预算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52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65万元,占总支出的5.04%;项目支出18,541.68万元,占总支出的94.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3,266.08万元对比减少3, 739.75万元,减少19.15%。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1,067.59万元对比减少82.94万元,减少8.42%;项目支出与上年22,198.49万元减少3,656.81万元,减少19.7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20年调出7人,因此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因为2020年新增项目少,而且各项收入指标去年减少。比如: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收入有3,075万元,而2020年只有1,37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4.65万元。与上年1,067.59万元对比82.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调出7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0.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41.68万元。与上年22,198.49万元对比减少3,656.81万元,减少19.7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新增的项目少而且项目进度缓慢,工程进度款支付缓慢。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各种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2020年支付部分道路尾款。2020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支出3,269.51万元,2020年棚户区任务少因此到位资金也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3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44%。与上年22,128.56万元对比减少7,398.39万元,减少50.23%,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新增的项目少而且项目进度缓慢,工程进度款支付缓慢。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扫黑除恶支出2.24万元,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经费4.9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9.20万元,职业年金保险支出14.8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行政医疗补助39.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8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1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3%。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费186万元,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支出892.01万元,县城垃圾中转站及收运设施工程建设项目561.83万元,城市管护托管运营费471.57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16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4%。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就业7.25万元,县城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处理经费16.89万元,物管维修维护费198.26万元,省级统贷资金贷款利息26.65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支出2151.67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64.86万元,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支出4191.5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54.78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25.0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3.86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支出5.71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36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4%。主要用于污水管网完善建设项目支出4.6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2962.1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0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6%。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支出2062.13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17.6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687.56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支出2068.4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1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475.14万元,自然灾害后重建补助76.54万元,拖顶乡生活污水处理厂灾后重建项目支出267.78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8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预算的97.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预算的155.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没有公务审批单和接待函的情况下一律不使用公车、不用公款接待制度,厉行节约。因此2020年我局无公务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67万元比2019年25.02万元减少20.35万元,下降8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79万元,下降7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7万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没有公务审批单和接待函的情况下一律不使用公车、不用公款接待制度,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7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城市执法执勤、下乡等公车加油费及燃油费等4.67万元。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6万元,与上年42.26万元对比增加11.6万元,增加21.54%,主要原因分析:车改补贴按日常公用经费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2.77万元,印刷费0.37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4.42万元,邮电费1.42万元,差旅费8.52万元,工会经费1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4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27715.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92.16万元,固定资产113.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4904.6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2104.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896.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200.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7715.27 | 20592.16 | 113.79 | 0 | 76.82 | 0 | 36.97 | 84904.60 | 0 | 22104.72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342200733301111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2021102608585587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