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总河长会议上工作部署,根据全省美丽河湖建设和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汛期、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等重点工作,8月17日至18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建林带指挥中心、国保大队及羊拉派出所负责人,到羊拉乡南格河、鲁农河、那木贡水库实地开展“河长清河”行动。

徐副县长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全力组织此次“河长清河”行动,主要对倾倒垃圾,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放、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在巡河过程中徐副县长带头将河流沿岸的垃圾进行全面的清理。

徐副县长在巡河过程中,向羊拉乡党委政府、羊拉派出所要求:一是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带着问题、带着目的巡河,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做好河流治理工作,引导教育周边村庄、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地施工方等养成良好的爱护河流习惯。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自觉保护水环境的意识,支持和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营造全面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通开展此次“河长清河”行动,河湖沿岸的垃圾得到有效清理。徐副县长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继续加强河长制整治工作,责任部门、属地乡镇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到人人参与、科学规划、持之以恒,以环境的不断改善促进美丽德钦、美丽乡村建设。
